大學生隻身登山遇難
經過警消出動600多人、51天的搜索,最後卻是被山友意外找到了遺體。
對此,張博崴家屬砲轟官方搜救不力,才會讓他慘死,因此考慮要提出國賠。
=========================
上面是新聞事件...
登山跟政府何涉呢? 隻身前往對自己負責任嗎?
為什麼國家全民要負擔600多人51天的搜索?
已經動員如此龐大人力物力,最後還要全民買單國賠?
這樣的情況申請國賠合理嗎?
一條寶貴的身命無法用價錢衡量
一條寶貴的生命 該自己負責 不該全民幫你負責
家屬連自己的親人都照顧不力,反而要求全民照顧?
關閉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