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ccg wrote:有什麼人民,就有什麼國家所以這個國家600多人次比不上二個山青這就是這個國家的效率枉費山難者還撐51天所以不要去爬山因為只要爬山迷路的話大家會 說浪費國家資源更重要的是會找不到你 所以還是有找啊.救難的效率昰一定要檢討的.不過樓主問的"登山遇難要求國賠"的適宜性?你的回答有點牛頭不對馬嘴,下次回覆前可以先想一想.你的邏輯應該可以更好一點~
之前小弟有比較在爬高山,其中一項非常禁止的情況就是「單人爬山」~~就一些事件上來看「單人爬山」若有事情發生真的很難來完善處理,若有第二人在場至少可以多一點的想法和做法。前不久也有一片電影「127小時」就是這樣形容的,若是當時有第二人,他可能1.27小時就獲救了。爬山是危險的運動,這是要真的;除非你是百岳達人,請勿「單人爬山」~~~~政府有錯,但是救難的人沒錯,請不要講成他們不努力找。
小弟覺得遇難者應該撐沒幾天就掛了如果真的可以撐到41天或51天才掛那他為什麼不打電話直接講他在溪邊這樣搜救人員沿著溪流找不是很快就找到了如果他在的地方手機都收不到訊號那他開GPS有屁用阿他跟鬼講他的座標免得黑白無常也找不到他嗎?
應該是不用國賠啦因為自己去爬山這樣的勇氣很偉大 應該足夠面對其他更令人恐懼的不過是應該檢討政府的效能----------------------------話說回來媒體對於隻身入孤山隻字未提 真的是殺人如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