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紀錄器未何原廠頂級款都不列入標配??

有很多原因, 大大小小都有, 我曾經在汽車相關行業待過許久的親身經歷
簡單來講歐美幾乎制定了全世界汽車標準(日本獨樹一格), 法令是問題
歐美注重隱私, 行車紀錄器的推廣在那兩大洲常因法律問題而有所爭議
當初台灣公司推研發DR, 美國那邊因為太過謹慎而不願意積極進行
平埔族大武「社」「頭」前所建立的漢人聚落,現定居台北裡面的湖!
正確來說叫:行車攝影機,在歐美有些注重個人隱私的國家,是不能"用"的!
因為原廠的很爛
qaz200513 wrote:
那麼多上市車都有360...(恕刪)
雪佛蘭有些車是有的喔 例如Corvette、Camaro
qaz200513 wrote:
那麼多上市車都有36...(恕刪)
小葉叔叔 wrote:
其實這個問題很好
我...(恕刪)

我覺得是4.
多一個東西真的要多保固服務
為何行車紀錄器不標配:

1. 因應VSCC 法規56-2/56-3電磁相容性,法規內文提到EMC測試有分零組件與整車形式,此2種形式的RE測試限制值不同。整車測試較為嚴格。

2. 整車標配的話,整車EMC測試就必須合格,所有裝在車子上的電子產品都要開電(您所敘述的標配),要通過EMC測試,產品上的零件要加許多的對策元件,相對也會增加產品成本,所以.......你知道的。這就是為何不標配都是選配(整車判定與零組件判定差異)。

3. 以法規來說,行車紀錄器很難通過零組件EMS測試項目(可以參考安全失效等級分析,行車紀錄器判定標為必須為A),以零組件大電流注入法測試項目為例,測試頻率為20MHz~400MHz,場強60mA,測試位置參照ECE R10 V4/V5(ECE R10參考ISO 11452-4),基本上廠商只要將這一個BCI測試項目解決,就可以比較順利通過VSCC 法規56-2/56-3電磁相容性整套零組件測試,拿到零組件測試合格報告。

真正的原因是這个東西有侵犯隱私權的問題. 其他都不是真正的原因.
google花大筆時間進行車牌及人像的霧化~就是因為隱私權問題!
但車廠不知道你會拿去做甚麼~為了避免爭議就不會放!
想FB事件在台灣整個不了了之~但在美國是準備被告到破產的!
而車廠也不是只賣台灣!所以為了大國乾脆不用!
qaz200513 wrote:
街景地圖(如:google...(恕刪)

Ru we wrote:
google花大筆時...(恕刪)




美國"Uber自動駕駛車重大交通事故",發出來的車內錄影,
就沒有侵犯隱私權的爭議嗎??
還是他合法的??

qaz200513 wrote:
美國"Uber自動駕駛車重大交通事故",發出來的車內錄影,
就沒有侵犯隱私權的爭議嗎??
還是他合法的??


人家在開發~在實驗! 這並不相同,而且不是販售商品
這麼多人解釋了,你還是不瞭解大家講的邏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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