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應VSCC 法規56-2/56-3電磁相容性,法規內文提到EMC測試有分零組件與整車形式,此2種形式的RE測試限制值不同。整車測試較為嚴格。
2. 整車標配的話,整車EMC測試就必須合格,所有裝在車子上的電子產品都要開電(您所敘述的標配),要通過EMC測試,產品上的零件要加許多的對策元件,相對也會增加產品成本,所以.......你知道的。這就是為何不標配都是選配(整車判定與零組件判定差異)。
3. 以法規來說,行車紀錄器很難通過零組件EMS測試項目(可以參考安全失效等級分析,行車紀錄器判定標為必須為A),以零組件大電流注入法測試項目為例,測試頻率為20MHz~400MHz,場強60mA,測試位置參照ECE R10 V4/V5(ECE R10參考ISO 11452-4),基本上廠商只要將這一個BCI測試項目解決,就可以比較順利通過VSCC 法規56-2/56-3電磁相容性整套零組件測試,拿到零組件測試合格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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