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有義務交出行車記錄器記憶卡嗎

自己copy一份,為什麼不提供呢?

cooper711008 wrote:
各位大大如標題所示...(恕刪)


你可以不交,你爽就好了.

法律沒規定你一定要給.

但裝這個不就是為了保護自己證實當下自己的行為.

若不敢給大概就是自己違規...

之前車禍,對方從後面撞到我屁股.

一下車就大聲說是我的問題,我連講都不想講直接打電話叫警察來.

對方一看到警察又開始說是我問題,整個過程我都不講話.

我只跟警察講,我有行車紀錄器.

對方也有.

警察看到傷,大概也知道是誰的問題了.

看完對方的行車紀錄器,對方完全安靜了.

警察也冷冷地說,很明顯是妳問題喔.你去跨越車道去撞人家的屁股...是還能說啥.

想說的是,沒有行車紀錄器,就是大家喊芭樂拳的開始.

新清烏龍屁 wrote:
你可以不交,你爽就...(恕刪)


這社會,不要臉的很多。
以前坐朋友車,在行政院地下道出口被舊大7從後面推撞到前面那台,走過就知道那邊車這麼多開不了多快;反而是後面那傢伙撞別人下車在那邊大聲嗆聲叫我們開走,我下去問:請問你在大聲甚麼?肇事怕麻煩還想走喔?世界反了。
可以燒錄成光碟交出去,不然你要怎樣證明你是等紅燈被撞????
很多受害者都會主動提供證據,讓加害者受到警察的保護而無法繼續胡鬧。

其實這東西要備份好,自己的留著也不要說有紀錄…
等到被誣被賴到上法院到不拿東西出來就無法證明自己清白的時候再拿出來,才有辦法落井下石。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有錯請指正...除非是公訴罪被檢察官要求,不然可以拒絕提供,一般平頭百姓告來告去的民刑事案件中,可以不提供不利於己的證據。




上次我被一台volov擦撞,警察來我就給他前後行車紀錄器的記憶卡,警察也很俐落的用他的手機(應該是公用的)立馬把兩段影片存到手機裡,卡也小心的還給我,專業!
正常如果自己沒有違規,恨不得馬上把行車記錄提供給警察採證!
不敢提供行車紀錄的,往往是心裡有鬼,自己違規推責!
上次發生車禍了,警察做完比錄問我有沒有行車紀錄器 我說有 他就要強制把我的記憶卡帶走 我跟他說 我跟你去警局備份就好 他竟然懷疑我要把資料銷毀 可是 我也怕他把我檔案銷毀呀
沒義務

不管你是對是錯你都有權力做對自己最有利的決定

就跟打官司一樣,證物只拿出對自己有利的

這是很平常的事

當然可能會遇到搜查什麼的來搜集證據

但是你的行車記錄器有沒有在運作沒人可以證明

希望你有備份,需要時可以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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