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板上的各位,剛被條子開了這一張紅單,但是爬文發現已經開放為可以改裝項目,所以我可以去監理站申訴此紅單無效嗎?還是還需要再經過監理站的驗車?台灣真的是一個鬼島+鬼警察一堆2013/10/07更新早上帶著紅單去監理站申訴,填好申訴表後監理站人員還問我:平衡桿是裝在引擎裡面的嗎?還要等約一個月的時間才知道結果,真是群公務員
1. 不可變更項目:(1) 渦輪、機械增壓系統(2) 懸掛系統之支臂、三角架與連桿機構部分(3) 煞車作用種類之總泵、分泵與煞車油管部份,煞車碟盤與卡鉗部份則會再行研議。(4) 車身外部不可附加燈飾。(5) 車燈噴色或黏貼膠紙。(6) 其它所載明之不可變更項目。2. 可變更項目:(1) 懸掛系統之避震器,車身可以允許降低,但是不得升高。(2) 方向盤型式。(3) 賽車椅。(4) 排氣管。(5) 引擎室拉桿。(6) 空力套件。(大包、側裙、尾翼等)(7) 其它載明之可變更項目。申訴巴,狗看你不爽而已!
chad1981 wrote:(4) 車身外部不可附加燈飾。(5) 車燈噴色或黏貼膠紙。(恕刪) 這兩點不是常能在01上 看到一堆開箱炫耀文 怎都沒事?(4) 車身外部不可附加燈飾。加裝爆亮的霧燈 日行燈(5) 車燈噴色或黏貼膠紙。燻黑頭燈 包膜 eTag
挖係ET wrote:投訴員警<--...(恕刪) 去警政署投訴..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np?ctNode=11672&mp=1去市政府投訴也可以...再來是找新聞記者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