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全怪瑪莎車主,男大生開車鬼切入,本身就欠扁!

交通事故用錢解決就好了
動手打人有沒有病?
傲笑憐
動手打人用法律解決就好了,起底抄家有沒有病?[笑到噴淚]
ddhhddhh2 wrote:
快滾一邊去吧,這麼遜是要嘴什麼?


不正面回答問題,直接戴別人帽子,是塔綠班狂熱分子的日常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再看一次錄影

有沒有搞錯 瑪莎撞到人家屁股耶

該注意而未注意 該理穰未禮讓

狀人家屁股還這大聲

捨鬼切入

擺明就是瑪莎錯 還捨鬼切

撞到對方車還大聲喔 還想打死人

有夠誇張垃圾貨

欺負 囂張 無法

這就是養出來垃圾 敗壞社會 抓去關拉

搞捨 撞到對方車還這囂張

想當凶神惡煞就進監獄去

還捨父母 出來道歉

道歉有用嗎 表示你有家教嗎

都快被打死 還出來道歉

法律不嚴才會有這些人
要說鬼切入 怎不說交通有問題

不切入要等何時才能切入 何時會沒車

車頭都已經切進去 還硬要搶 還撞人家屁股

再來怪鬼切入

開車不想禮讓 就去開雲霄飛車阿 何必在馬路上開車

這種人不適合開車 應該吊銷駕照 一輩子不得開車

殺人未遂者不得開車 這種合理吧

捨父母 還開捨記者會 真是不要臉
最慘的是大學生載了滿車人 竟然沒一個能坦的 連報警都不敢 不然也不至於昏迷
liangsung
那一車的人都是單純小老百姓,哪裡見過這種場面,嚇都嚇死了,你沒看到車上一票人都語無倫次了,連電話都忘了怎麼接。
如果變植物人,給我1000萬我都覺得虧
打人就是不對...
那要政府、交通法規、法律、公權力、警察嘛?
不予評論,呵呵
交通肇事幾成責任這個等鑑定裁處,什麼三寶、鬼切等的主觀名詞,遇到人家實實在在的鋁棒、仁者無敵的私設刑堂,還就設在6分局與市政府旁邊,還重新定義了“定孤支”、“沒動手”


這種事情誰也不願發生的。但原PO所言似乎覺得人命只值這些嗎????????

區區300萬!!試問對方父母把小孩養到上大學是只有300萬就可以了嗎?到底有沒有腦袋阿。。。

打成這樣就算恢復了,之後會不會有後遺症沒人知道,那這些都不用算了嗎?

既然是富二代就要付到對方痛為止!!!!!但台灣的法律真的太不保護人了,被害人總是最保護不到的

既然小孩生日可以買到瑪莎,肯定出的起區區300萬。如果真要賠償,起碼3億!!!3億!!!

動手的跟旁邊叫囂的,一起交付管束五年以上才會痛
Naughty Dog
此外,叫來助陣的那些人就算沒動手 基本上應該要套用連坐法,這樣才有喝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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