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1128 wrote:
所以通訊行的服務,...(恕刪)
我懂你的意思
但是我認為可以分兩個部分來看
1. 各通路商的利潤來自於進出貨價差
因為需要通路提高總銷售量
所以製造商願意提供價差,甚至銷售獎勵
各通路靠什麼吸引客戶賺取利潤
有的靠售價,有的靠贈品,有的靠分期
通訊行賣給消費者產品服務
其實同時也賣給製造商廣告服務
佣金越高的產品鼓吹的越勤奮啊
通路商叫多少貨承擔多少庫存風險
取決於自己的銷售能力和規劃
叫太多貨賣不掉
不是便宜賣就是打折退給製造商
這就是通路為了利潤要承擔的風險
2. 各通路商賺到了利潤就應該提供服務
當然包含了對消費者的售後服務
所以如果今天台灣三星與通路達成協議
經由通路提供更多的召回管道
那很好,也應該這麼做
但當通路退費全額給消費者後
三星應該退給通路商(退費金額+處理費用)
而不是只退原始批售價格
就如同其他各樓所訴求的
今天是三星的手機設計製造有問題不能使用的產品
是三星的責任
那就是三星要負擔召回所必須的額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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