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onytai wrote:這個建議公家是不會...(恕刪) 來~內政部營建署電話給你,歡迎打去抗議,你這麼有心,一定可以使這個國家更進步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77&Itemid=87感謝你積極努力為了越野,小弟我僅能幫你google聯絡方式
整件事件我個人感覺:1陽管處去年被騙,面子掛不住,今年當然不能再來一次2主辦單位這次挾持好幾百人參賽者,以為陽管處不敢硬幹。我沒參加過上百人的計時越野賽,我只是很好奇,在狹小的山徑上,一般遊客或登山客。對於在後面一直喊【借過】的選手,不知是否會覺很討厭?感覺上路跑是繼單車後另一種大頭症。
antonytai wrote:和行政機關打交道,...(恕刪) "處理過程中,在發現封路不妥後,更區隔跑者不能過,其他人可以".....這也是蔡單方面說的,你有求證嗎?陽管處的公告看不出有做這樣的區隔,你有到現場看嗎?我有到現場,現場並沒有陽管處或是保七第四大隊的人在現場做區隔管制,請別誤導視聽
antonytai wrote:沒有誤導試聽,看來...(恕刪) 內政部跟教育部都跳出函文給2主辦單位,若逕行舉辦將依人民團體法58條辦理,條文如下:人民團體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主管機關得予警告、撤銷其決議、停止其業務之一部或全部,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情節重大者,得為左列之處分:一、撤免其職員。二、限期整理。三、廢止許可。四、解散。前項警告、撤銷決議及停止業務處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亦得為之。但為撤銷決議或停止業務處分時,應會商主管機關後為之。蔡說陽管處違法濫權,難道連內政部及教育部也是如此,聰明的人好好想想吧
活動停辦了...中華民國陸上運動競技協會公告台灣越野跑...尚有一段路要走...希望同好們不必氣餒...若是有主辦單位能有夠周全的計劃...相信活動還是辦的起來的...目前陽管處以環境影響和安全為由不同意活動之舉行...若是主辦單位能提出相關證明說明...且篩選參賽者...並制定及宣導相關安全規定...如...禮讓一般民眾否則取消資格等...畢竟...安全無價...不可置否的, 台灣不少人有付錢的最大的心態...在競賽過程中難免會有爭道之情形...若主辦方不能做好全盤考量...受傷的仍是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