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羅生門了
三月時電腦送修,因為常死當
當後也不能再開機,真的太頻繁了就送修
四月時就覺得奇怪怎麼都沒聯絡
想說家裡還有電腦就不急,等他們聯絡好了
就這樣到現在過半年了,怎麼樣也不可能修半年吧?
今天打了電話詢問
結果竟然說已經領走了
他們的記錄在五月某一天就已經領走了
真是見鬼了!維修單在我皮夾放了半年沒動過
那是怎麼被領走的?
他們說沒維修單會問名字核對證件就可以領走了
啊還真是奇怪了,我等了半年沒消息也沒去店裡半次
那我的電腦是誰領走的?
是我有宋七力分身去領還是怎樣?
還說在四月某一天的晚上幾點幾分幾秒(真的給我確認到秒)有通知到我了
真是....
他們表示通知後若三個月沒去取件就會把主機報廢
如果通知我了,三個月沒去拿是我的錯
但我就是沒接到電話通知啊!
還問我是不是證件有遺失或借人這種蠢問題
就算證件遺失被撿走
撿到的人還知道我有台電腦在修,還去冒領那不怎麼高階的電腦
這機率比吃到河豚中毒還低啊!
最後說去查通聯記錄就知道四月當天一定有通知我
我很不爽的說"好,我去查"就掛掉了
生平第一次跟陌生人講電話沒等對方講完就掛掉的
真是讓我太篤爛了
主機被陌生人領走就算了
還咬定一定有通知我而且他們都有記錄所以百分之百是我領走的
難道我有雙重人格,我接電話去領主機的是我另一個人格?
還是我半夜夢遊去領的?
還是觀落陰觀到電腦修好了,在陰間去領走的?
就算我有雙重人格,觀落陰之類的被我領走了
那主機在哪?連個影子都沒看到!
很明顯我的主機就是被冒領
或著根本是他們店員私下拿走或處理掉了
就算領走也要有簽名記錄
等通聯記錄出來再去核對簽名就真相大白了
真是...唉,虧我在那家店前後也裝了五,六台電腦了
竟發生這種鳥事
本來想等到通聯記錄出來再來詢問各位的意見
但還是想看看愈到這事你們會怎麼處理?
文章關鍵字
取件單還在你身上吧?
拿機器至少也會回收取件單
另外你可以請他們出示取件單
有人拿就一定有人簽收吧
就算可以不用取件單取件
那至少因該也會有留下證件資料之類的吧
簽收因該也會有壓日期
看誰簽收就知道了
都不是你所認識的人
就壓死他們吧
他們必需要負責才行
雖說不見的電腦可能沒多少錢
但這是一個“奇摩仔“的問題

如果以上都沒辦法解決
麻煩告知一下是哪間電腦公司
小弟我也想不拿取件單去挑幾件回來

我覺得你也不用去管他們有沒有打電話給你
什麼通聯不通聯記錄的
反正機器就是沒拿到
取件單也還在你身上
要求取件的簽收單
什麼都沒有?那就口頭上法院見
口頭上的不怕?那就寄個存證信函
存證信函都寄了不怕他們賴帳
他們可能想讓你覺得麻煩最後不了了之吧
是品牌的電腦 還是一般私人店家
感覺是後者
搞不好當殺肉機
還貴鬆鬆的賣給 需要維修的客人
dontgo wrote:真的是羅生門了
三月時電腦送修,因為常死


文章落落長,不如公佈店家吧?

cd51642000 wrote:
文章落落長,不如公佈...(恕刪)

,還有pc廠牌型號以及送修單圖檔,不然沒聽過沒送修單就能領機,可能是便當文..
真是太扯了
店家說5月領走了
也就是說不是店家所說通知滿三個月沒領就報廢
快調通聯記錄吧
5月領走 , 就調閱 3~5月通聯吧

快一點的方式就是先提告吧
畢竟你手上有維修單
而且店家也說不是被報廢掉
因此該由店家舉證及負擔相關責任才對。

只是這該告違造文書 還是侵占
可以跟律師商量一下
罪刑不輕
今天拿到通聯記錄
果然,當天沒有接到店家的電話
跑去店家釐清事件
店家查了紀錄
說:你七月2號是不是有來?
我:沒有,今天是我電腦送修後第一次踏進這家店
又問:那7月5號有來嗎?
我說:沒有,我剛已經說了這是我半年來第一次進來
他們的電腦紀錄在四月有聯絡到我,我也在五月就取走了
真是活見鬼了
後來查證
有另一個跟我同名同姓的人常去送修電腦
當初我送修時他們就把我當成另一個人了
同名同姓,電話不同
當初給我的取件單也是另一個人的電話
只是電話號碼是打在一排英文後面
我以為是他們表單制式規格的收件編號之類的
而且跟我的電話號碼完全不一樣,根本不會去看是不是我的電話
再加上之前送修都很迅速又沒問題
不疑有他,就這樣在我皮夾放了半年
直到今天去才知道我的主機被另一個人拿走了
說也奇怪
不是自己的主機難道取件時都不會覺得奇怪?
沒送修而被通知取件,還這樣大剌剌的取走?
我想那個人應該是店家,或常幫人組電腦的人
常常在這家店送修或消費
連自己送修了幾台電腦都搞不清楚
拿走了不是自己送修的主機也不疑有他就這樣拿走
到現在四個多月了還沒發現?
店家馬上打給這個同名同姓的人
對方表示那要問他朋友看看是不是誰誰誰拿走了
哀哀哀
其實店家是照程序來
錯就錯在當時取件時他們只查證身分証和電話號碼就把東西給了客人
沒有查是否有送修單這重要的證據
最後只能笑笑的要店家想想辦法看怎麼處理了
如果被領走了卻不想歸還
或明知不是自己的東西卻故意領走
應該可以告侵占吧


dontgo wrote:
今天拿到通聯記錄
果...(恕刪)

可以告對方侵占和不當得利,店家則有業務過失,記得要店家保留本身留底的送修聨,跟樓主的存根聨一核對他就賴不掉了..

dontgo wrote:
今天拿到通聯記錄
果...(恕刪)


除非你是菜市場名 怡君.雅芳.志明
要不然同名有困難

感覺商家的回答像 之前的鬍子哥

大冒險輸了.帳號被盜.
拿通聯記錄影本丟給店家,給他們三天處裡的最後通牒─否則就報警處理!
dontgo wrote:
主機被陌生人領走就算了
還咬定一定有通知我而且他們都有記錄所以百分之百是我領走的
難道我有雙重人格,我接電話去領主機的是我另一個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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