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編輯器,開價5萬,貴嗎?

shanewang wrote:
要看接案方的成本, 和發案方願不願意花錢

坦白講,以一家網站設計公司而言,難道沒遇到其它廠家要求要這種所見即所得的文字編輯器?
如果有的話,不是拿之前已開發的元件來改就可以交差了嗎?只能猜測這是這家公司第一個CASE。
nikon_user wrote:
坦白講,以一家網站設...(恕刪)


這問題問得很好, 但我指的接案方成本是說, 如果設計公司請的工程師月薪4萬, 動作又很慢, 要花整整一個月, 或是公司花很多錢在其他營運的成本, 報價低於5萬就會虧錢那他成本就是這麼高, 只是業主不一定要買單

另外, 接案公司願意花人力成本去把常用的東西元件化模組化, 確實降低成本進而提高利潤和效率
但是業主很難因此要求設計公司報成本價吧
Toyota賣那麼多車, 早就攤提模具和機具成本了吧, 怎麼沒看到它每賣一台就更便宜一點
nikon_user wrote:
在文字編輯區裏,文字變色所見即所得與拖曳圖片大小,難道大家認為這是應該要特別去強調的功能嗎?

一個題外話。

站在美工的角度是不鼓勵在編輯器裡拖曳大小的,除非存檔時由後台程式去進行壓縮,以前帶過很多工程師沒有概念,直接在img裡的width height參數裡調整到符合頁面的大小或使用者拖曳的大小,這種寫法都會被我叫來罰站。

簡單的說,一張3200x2400、5MB的照片只靠HTML調整到800x600是不會變成幾百k的。

相反的,一張800x600的照片拖曳到3200x2400,保證糊掉。

使用者如果沒有基本美工概念就會產生上面的情況,所以不鼓勵在編輯器裡拖曳圖片大小。

就算靠後台程式去壓縮,還是會發生上傳一張5MB的照片再靠程式去壓到幾百k的冗事,浪費頻寬及主機。

所以很多購物拍賣網站都要求使用者需將照片調整到符合規範的大小和k數才允許上傳。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shanewang wrote:
回正題, 網頁設計的案子糾紛永遠就是規格書寫不清楚
發案方, 不清楚要什麼或是可以做成怎樣, 所以規格都是簡單帶過, 最後包山包海
接案方, 因為還在比價階段, 不一定接的到案子, 所以不願意花費大把時間製作規格企劃書, 最後沒接到案子就算了, 規格企劃書還直接被拿去比價砍價(別家接案公司), 就算接到案子了, 每個案子都趕的要死, 就懶得在動工前, 先做規格書讓案主畫押

我們主管希望不要每年換廠商
所以這個案子是還沒發包前. 溝通說可以做.
就直接給這個廠商了..
是我不好.. 規格沒開那麼細.

大概也是如此..廠商就吃死我們.. >_<
shanewang wrote:
回正題, 網頁設計的案子糾紛永遠就是規格書寫不清楚
發案方, 不清楚要什麼或是可以做成怎樣, 所以規格都是簡單帶過, 最後包山包海
接案方, 因為還在比價階段, 不一定接的到案子, 所以不願意花費大把時間製作規格企劃書, 最後沒接到案子就算了, 規格企劃書還直接被拿去比價砍價(別家接案公司), 就算接到案子了, 每個案子都趕的要死, 就懶得在動工前, 先做規格書讓案主畫押

我們主管希望不要每年換廠商
所以這個案子是還沒發包前. 溝通說可以做.
就直接給這個廠商了..
是我不好.. 規格沒開那麼細.

大概也是如此..廠商就吃死我們.. >_<
nikon_user wrote:
坦白講,以一家網站設(恕刪)

可能是我們這麼簡陋的要求..
他們是第一個這樣承接的吧..
shanewang wrote:
如果設計公司請的工程師月薪4萬, 動作又很慢, 要花整整一個月, 或是公司花很多錢在其他營運的成本, 報價低於5萬就會虧錢那他成本就是這麼高, 只是業主不一定要買單
另外, 接案公司願意花人力成本去把常用的東西元件化模組化, 確實降低成本進而提高利潤和效率
但是業主很難因此要求設計公司報成本價吧
Toyota賣那麼多車, 早就攤提模具和機具成本了吧, 怎麼沒看到它每賣一台就更便宜一點


blodhoofcairne wrote:
可能是我們這麼簡陋的要求..
他們是第一個這樣承接的吧..


簡言之,就算有此元件但考量成本之下不予提供使用,改以其他降低成本的元件應付了事,無關能力,一切以利潤考量。倘若不是,那就是廠商沒意願再配合,原因只有當事人和廠商清楚。


絕代蝴蝶 wrote:
使用者如果沒有基本美工概念就會產生上面的情況,所以不鼓勵在編輯器裡拖曳圖片大小。

的確如此,上傳圖片的人要有正確觀念。
blodhoofcairne wrote:

人天的價格..我先前有看過一個勞動部薪資調查結果..
但價格真的忘了
我記得如果是一般工程師(資訊寫程式的)
好像是月薪9萬左右. 除30天的話.. 一人天約3000
若是專案管理師或是資料庫會更高..超過11萬.
最少的是打字員.. 5萬左右.

剛去查了一下.108年的..大家參考看看.
https://statdb.mol.gov.tw/html/svy08/0835menu.htm


這個薪資只能拿來騙騙人。

有多少個寫程式的拿的到這個薪資?!
tso1158687 wrote:
廠商爛是一回事,但是身為一個前端工程師,只能說妳這個業主就是滿滿的傲慢和無理取鬧呀。
你自己都不知道你要想要什麼,然然合約需求書上面也啥都沒寫,當然就會以滿足需求為主的東西給你

結果東西出來之後才在那邊嫌東嫌西說這個不是基本那個不是基本,那麼我就請問你如果是基本的話,你當初就應該寫下來,而不是藏在心底。我也會說會用html不是很基本,但是你認同嗎?

如果真的沒達到需求,就依照合約驗收不同過,大家尊重契約精神沒話說
現在就是你凹不過人家,在ptt討拍不成現在又來這邊討拍

現在你又想要拿別人好用的程式碼給她們用,這個就充分顯示你的不尊重與外行,就像我拿高鐵的輪胎能裝在汽車上面嗎?不同的東西、不同的語言的整合才是最麻煩的。

說不定工程師想幫你加很厲害的ckeditor上去,結果系統太老舊根本整合不進去。
建議可以好好釐清自己到底想要什麼東西,然後了解自己的系統限制與極限在哪,然後尊重專業跟人家好好談吧
如果拿別人的東西只要複製貼上就好的話,你為什麼不自己複製貼上賺那5萬呢?



好像也不是客戶的錯,廠商的問題居多。不清不楚的需求,廠商也是吃定客戶啥都

不知道,打算用唬弄的成份居多。真的負責任的廠商,需求、規格,至少也會問、

也會記錄下來,清楚界定,甚至產出系統原型,不會因為開價低或是客戶開個不合

成本的低價就接案,這種廠商見多了,一眛的推說客戶的錯。



而文中提到的廠商,搞的好像就是 「定型化契約」或是一付客戶買「家電」似的,

這個功能就是xxxx,只要有就算是達標的心態。至於可以做到什麼程度,沒說、沒提

、沒展示。這個廠商就是抱著僥倖或是將來要去盧、去揮的心態去接這個需求的,不是嗎?


幹這一行的應該都清楚 !客戶提的需求價格遠低於成本,本來就不應該接或是反饋給客戶,

哪有一付「理所當然」的樣子,這樣經營資訊公司,不倒也難!


這種廠商也見多了,談的時候說的天花亂墜,實際執行交付的時候,亂七八糟,推卸責任

,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把客戶的錢拐到自已的口袋。


廠商會說,不然告法院啊,合約規範上面就只有幾行描述,自然廠商佔在有利的條件;那

反問,這些不清不楚的需求描述,廠商都知道如果上法院告客戶一定輸,那廠商為何談需

求時,沒有盡責釐清需求呢!?明人就不說暗話了,就是想用騙的,剩下的,不用想也知道。
mascotqoo wrote:
這個薪資只能拿來騙騙(恕刪)

廠商會說.. 這個薪資..
是公司的成本. 不是工程師實質拿到的薪水
因為辦公室要租金.水.電..電話費. 一切開銷
一開門什麼都沒做. 就要一堆錢..
所以這些都要算.. 而不是只是工程師實質拿到的薪資..

我先前還問pm.. 如果案子是70..老闆至少要先拿一半
剩下35.. 還要pm..工程師...行政人員分..
其實分不到多少錢..
pm也是苦笑..

所以一個人背十個案子. 也不足為奇..
如果我的案子的錢不在最前面..
被pm忽略也是想的到的..雖然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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