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類為因著作權涉訟中的機上盒,包括安博盒子第三、第四、第五代,千尋盒子 QBOX-III、QBOX-V,中安 box 網路機上盒及 Rabbits+TV Box RTB-RK10、創怡盒子等 5 款。
民眾追劇使用號稱「免繳費、無限看」的機上盒,或 App 應用程式,以便捷管道連結侵權網站觀看未經授權的影音內容,已損及合法取得授權 OTT 業者的權益。
立法院 4 月 16 日三讀修正通過著作權法部分條文,受侵害的權利人,未來可以主動向司法單位檢舉,經確認違法,銷售及運用程式超連結匯集影音內容業者,將被處 2 年以下徒刑或併科 50 萬元以下罰金。
ken1989 wrote:
使用正版安博,看各地...(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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