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oid's a 'stolen product' 這話的確是Jobs說的,應該沒錯。
Android因為軟硬體設計沒有辦法完全整合的關係,產品都像是留有很多線頭的衣服。材料、設計不談,細節很多沒有修飾。原因就是軟硬體源頭是分開開發的(而且是stolen?),整合時間與能力有限。
喜歡混搭的人可能很愛,他們可以自己修剪線頭當作成就感的來源,甚至自己修改剪裁整件衣服。可是跟Armani、Gucci比起來,一個是設計精良,一個是拼拼湊湊。當然這是選擇的問題,有人寧願被Armani制約,但是隨時落落大方。有的人喜歡東拼西湊,表現他的,呃,自由。汽車也是,有人喜歡某些名廠設計的,被其制約,名廠出什麼車就買什麼車。有些人愛買......車來東改西改,改到天昏地暗。
我想這樣的言論沒有不理性吧?
mobisucks wrote:
Android's ...(恕刪)
有人寧願被Armani制約,但是隨時落落大方。有的人喜歡東拼西湊,表現他的,呃,自由。
先"寧願"再"但是"
"呃"
你還真敢說自己理性。
你文筆算蠻差的,藏得不夠好。
不過又是一個把蘋果當神的果迷罷了。
想捧蘋果就大方地捧吧,標題說android剽竊,但文章完全沒有說明或是證明android是如何剽竊的。
說真的,理性的人還真的沒辦法寫出跟你這篇一樣的文章•••
I have several products of apple, which can be seen from my past articles, but I like to make sarcastic remarks to some apple addicts.
By the way from the style in which you wrote, I am almost sure that you don't have any goods of Armani or or some brands like this...
heliboy wrote:
介紹您一本書
"意外的電腦王國"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103218
書中滿詳細介紹全錄的PARC (Palo Alto Research Center), 你會發現, 大家都是copy PARC的idea的, 包括您說的"產業大將".
介紹您一本書"賈伯斯傳",裡面對這一段歷史交待的非常清楚。
全錄想投資蘋果,賈伯斯以每股十元的低價,賣給全錄10萬股,換來觀看PARC研究成果的合法權力。
他回去後從這個idea發想,帶領整個團隊從無到有打造麥金塔的圖形介面。
全錄在麥金塔上市前出了一台有圖形介面的電腦"全錄之星",很難用,只賣了三萬台就下市了。
全錄之星和麥金塔的差別在那?為什麼今天沒人提全錄之星?蘋果發明了那些新功能?自傳裡有細節,也可以Google一下全錄之星,就會明白兩者差距之大。
書上有一句話,
"不是有新點子就能成功,執行也一樣重要"
我想,這就是賈伯斯偉大的地方。
關閉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