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高雄市陸續推出許多建案都強調是高雄厝的設計,
最明顯的就是有大大的陽台,陽台的一半還需栽種植栽,不能更改。
現在建案公設比偏高,而高雄厝又是壓縮室內坪數來換取大陽台,
陽台的坪單價與室內是一樣的,等於是花錢買大陽台,
當然對陽台的喜好因人而異,買屋是選擇自己喜歡的;
只是有個疑問,當室內實際可使用坪數縮小對銷售並非利基,
而現在建商願意配合政府推行,定有誘因。
不知政府給於建商的獎勵是有哪些?
獎勵的內容對買屋者有何利益嗎?
希望懂此方面的人士能幫忙解惑,感謝。
神奇小子6218 wrote:
高雄厝並沒有減少室內面積,而是增加陽台面積,
相對比例,室內面積是縮小比例了。
其實,高雄厝是市政府合法勒索建商的一種法規,
增加一些容積,但是建商要繳一些費用....最後轉價消費者....
一般陽台是不計營建成本的,所以陽台多出來的面積當分母,
計算單價給消費者,以為是買到便宜了,其實不然。
結果,建商也多賺,市府也有錢收,只有買房的人呆呆的接受了....
另外,透天是可以透過申請高雄厝,增加建蔽率,減少違建被拆的風險。
(恕刪)
建商要繳一些費用叫回饋金
第十三條 建築物依本辦法及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
設置之各項設施設備者,應於領得使用執照前繳納回饋金,並納入高雄市永
續綠建築經營基金統籌運用。
前項回饋金計算公式如下:
一、五層樓以下建築物:
回饋金=[建築物依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所設計之容積
總和(平方公尺)×基地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基地法定容積率]×零點二
五。
二、六層樓以上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回饋金=[建築物依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所設計之容積
總和(平方公尺)×基地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基地法定容積率]×零點三
五。
建築物取得高雄厝認證標章者,第一項回饋金依前項回饋金百分之七十計收
之。
陽台不計營建成本?是不計入樓地版面積吧!!但是建商照樣算實秤賣你!!買到幹死!!
七、每層景觀陽臺面積之和,不得逾建築面積八分之一;其面積未達十平方
公尺者,得建築十平方公尺。
看到沒,最多可增加到八分之一呀!!! 1000平方公尺樓版,最多可以變出125平方公尺的陽台
灌水灌到死!!! 室內面積+陽台面績+公設,80坪的房子比20年前60坪的室內面績還不如!!!
高雄厝就是爽死建設,政府偷收一點回饋金!!!然後買房的買單!!!
有沒想到過,如果某個投資客,買了一間高雄厝!! 種了一些花草樹木!!!
然後一放三年,再沒來過!!!你覺得那些樹木會如何!
陽台的排水又都是從上到下,同一條!!! 塞柱了!!下大雨時,
就可能打電話跟同學炫耀,陽台會湧泉的自然奇觀呀!!
再收一收觀賞費,也許可以打平裝璜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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