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網友
以經驗談,建商代管期,住戶可以要求建商做到什麼程度的居家安全檢查?
目前看到的狀況,建商說安檢一切合法,有看過電梯檢修人員進出,沒看過檢修表,最近發現使用許可過期幾天,問過電梯協會資料齊全,約10天重新核發,104年政府有設全國電梯資訊登錄網http://cpabm.cpami.gov.tw/wwwpakMgr/,剛開始執行,電梯商沒有切確填寫,消安檢查,建商表示,取得使用執照前已經檢查合格,這點個人覺的是書面審查,新大樓第一年免檢查,建物安全檢查?
公設沒點交完成全,個人覺得必需對建商保持懷疑的態度,寧可錯殺,不能輕易放過,否則會後果自償
為自己荷苞打算,很多機電消防設備,妥善維護保養,可以增加使用年限,現在是建商代管期,管理費採實支實付,沒看到維修記錄,合理懷疑建商省錢沒有確實保養,新設備通常也比較不會壞,但是跟買新車一樣,少開也要定期進廠保養,免得以後點交結束,建商拍拍屁股走人,壞了怪說點交以經過了一些年,不是我的責任。
找到的資訊不充分,想了解網友經驗,沒有管委會,自己只是小小住戶,在過往的判例,住戶個人可以依照合約要請建商,提供安全公設,是可以爭取,也希望對廣大的首購自住客有幫助。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