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縣府建管處,對鹿港雅園建案清楚告知,與受損住戶之損害賠償若無達成協議,不給“使用執照”。且今中古透天市值也不便宜,若真要賠償起來,也是一筆龐大金額,相對公司少賺很多。使用執照才是關鍵。對了!有兩房+車位要平轉的 可以私訊我 謝謝。
貓咪寵物 wrote:之前縣府建管處,對鹿(恕刪) 對比上品苑 2X戶的賠償金額 大概一千多萬。富宇的鄰損多半還是違建,賠償金相較整個建案(25億)相比應該是九牛一毛,我是不認為因為賠償金額會中止建案,不過一直談不攏,可能就是要讓法院判決,這部分就會拖比較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