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和代銷說清楚,信貸通過才會買下房子
當時就有在訂購單上備註寫下
1.如自備款買方有問題,訂金退還
2.如貸款不過,自備金全數退還買方
然後代銷跟我們說怕先辦信貸會影響房貸利率
叫我們房貸過了以後再去申請信貸
所以我們就聽他的簽了契約書先送房貸
之後房貸過了(已超過契約審閱期了),我們就開始跑信貸程序
原本以為會很順利通過,沒想到信貸都碰壁沒有過
我們要求退訂金,代銷卻開始說建設公司會借我們自備款
但我們信貸裡有含一些生活預備金,建設公司借我們的不是我們預期的金額
我們選擇不借,堅持要求退訂,
代銷卻說房子已經設定到我名下(未過戶),已經有交7.8萬的費用
代銷堅持不退我們錢,還說訂金全數不能退還,一直要我們妥協向建設公司借自備金買下房子,
我想請問這種情況下 還有機會拿回訂金嗎?已產生的費用(7、8萬)他們能從我們的訂金裡扣除掉嗎?
代銷說不通 可以直接打電話給建設公司商量嗎?


ps.訂金共20萬元
1/12當天付10萬訂金
1/18簽契約日再付10萬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