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住戶小孩跑跳尖叫以及婆媽噪音

樓主如果這麼嬌貴,吵鬧聲別人可以接受你不行,建議還是換獨棟別墅吧,不要跟下等生物住在一起就不會被打擾了,我買不起別墅,所以我能接受非刻意難避免的噪音
千金難買好鄰居......
這事多少會遇到...

還好不是樓上半夜給你製造噪音 <---- 這個要告比較可能...

我事覺得不是在深夜, 就只能忍忍了, 有機會加減勸一下....
我也在想, 我都繳稅了, 為何路上車躁音這摸吵...
去檢舉沒保母執照營業

scorpio137752 wrote:

所以我不會住在學校 鐵軌 機場附近
6點被公幹 7點就不會哦
別人投訴過也不是只有我
這是透天的社區
不是公寓大樓
住戶也才20幾間
為了妨小孩跑出去怕車進出 還又關鐵門下來
這外面不是她免費的托兒場所欸
你要吵去自家吵嘛
===========================愛騎車減肥的呆呆

scorpio137752 wrote:
會服務當然好啊可是...(恕刪)


應該是沒有服務到妳吧,那真的是主委的不對了,該罵! 怎麼可以不把你的需求擺第一呢
Peter015038 wrote:
現在有水準的人都不生,沒水準的反而才會生小孩,變成一種惡性循環

建議你可以採取主動的方式,而不是被動的

例如

很多父母很怕小孩被陌生人拐走,你就到樓下裝成怪人想誘拐小孩

他們就不會再放小孩出來叫了,套句他們說的,你只是跟小孩聊天而已又不犯法


現在人都欺善怕惡,在台灣你必須更惡


你說"現在有水準的人都不生,沒水準的反而才會生小孩"
我倒是想問問你有沒有小孩?
如果沒有的話,會提出"別人作惡我就要更惡"這種歪理,你覺得自己的水準在哪?

台灣如果都充斥著滿滿你這種想法的人,這社會才真的是沒救了

scorpio137752 wrote:
是住在社區型的,每...(恕刪)


建議你 搬到深山裡去住 一定會非常滿意

totoTOO wrote:
1. 這保母有牌照有合法登記嗎?
2. 主張不該借用社區公共空間從事營利行為...(恕刪)


+1

噪音很難認定,

轉個彎去檢舉保母是否合法,
檢舉社區從事營利行為
bit2009bit wrote:
賺錢帶小孩的很好處理...(恕刪)



有無執照不清楚
只知道帶2個約三四歲的小朋友
齊天峰 wrote:



建議你 搬到深...(恕刪)





這裡已經不市區了 
您還有更好的建議嗎

scorpio137752 wrote:
是住在社區型的,每...(恕刪)


《噪音管制法》第6條明訂:「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之」,所以讀者應向地方警察機關提出檢舉,由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處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1、5項規定:「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7條第2款規定,向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檢舉,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如果鄰居確實長時間發出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噪音,不法侵害他人居住安寧之人格法益,可藉由長時間錄影、錄音的蒐證,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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