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Dream Maker wrote:
法規不行?不知道您是否有點進去看以下這則新聞連結?
門口放鞋櫃不算「雜物」?法院判撤銷裁罰
盡信書不如無書,相信新聞製造業?傻了吧,沒有判斷能力?
會上網,至少查查判決書吧,
用 桃園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鞋櫃 雜物 4萬元
只能查到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BA,105%2c%e7%b0%a1%e4%b8%8a%2c92%2c20170314%2c1
那來的 撤銷裁罰?
你是相信 『舊聞』呢?還是相信 『法院判決書』呢?


個人積分:767分
文章編號:8635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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