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Sir wrote:
不是只看一個點,而是其他的幾點都是特殊的
還是你要為了符合社宅資格後,然後再用成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以符合入學優先!(恕刪)
其他幾點是特殊,但以為特殊就可以忽略嗎!
麻煩請到新竹縣特教中心去看看數據就知道有多少人很需要收到幫助!
當許多家長或是學生都寧可希望跟一般人一樣,而不是為了社宅還是優先入學,才成為身障或重大傷病.
如果有人認為是為了符合在竹北法院附近的社宅資格去優先入學,而去成為身障或重大傷病這種想法的人.
在我看來這種人真的可以叫做是狗娘養的畜牲了!!!
22樓:雖然社會住宅租金相對便宜,但以附近租金行情5~8折來看,還是相對其他地方若能租長久,那弱勢族群可能更難了
26樓:
1.社會住宅資格不等於中低收入戶,也許兩者有重疊,但不是一樣的
2.總量管制的資格是低收入戶,但真正符合的(不是走偏門的)可以或是願意花5~7折還是近萬或破萬元的房租嗎?
29樓:脫貧不是把他安置在這區域就可以了
高租金,強安置在此,只會讓他們可支配所得更少而已,並不會就此脫貧
從頭到尾就只想用高租金這種概念去排除去排擠掉真的需要幫助的弱勢的人,
這是多麼多麼多麼表面的想法阿!!!
我不再浪費時間去回應只有表面想法卻沒有提出任何數據或是了解新竹縣情況的人.
下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