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高鐵附近2~2+1房選擇

麥扣 wrote:
哈洛德面文興路的店面...(恕刪)


那有可能是改到river1 的那家銀行。

oldk83 wrote:
哈洛德真的蓋的有夠...(恕刪)


外觀見人見智也是參考之一,哈洛德不夠看可以看別建案,要是高鐵水圳公園附近一圈都不能看那竹北也沒能看的建案了,還是去台北看帝寶吧

看完大房再回去看小房是一種技巧,但要保持平常心千萬不要一時衝動掉入陷阱,曾經有台北年輕夫妻存了點錢想買房,算一算加貸款最多可買二千萬左右,可是台北像樣點地區兩千萬實在也買不到什麼好的房子,不是狹小就是老舊,有一天路過正好看到有接待中心就進去看一看,看了後覺得這才是心目中理想的房子不過卻要價七千萬,兩個人不知怎的著魔似的被接待小姐花言巧語說動真的買了下去,後來繳款時才發現不對,沒多久自備款就花完了,硬著頭皮跟老爸借二百萬應急,但最後還是不夠老爸也不能再幫忙了,最後繳了七百萬撐不下去了只好解約斷頭,沒想到解約要罰15%違約金總共要一千零五十萬,不過建設公司還很「好心」的說,後面的就不罰了只沒收他們10%七百萬,夫妻兩人傻眼之前努力的工作全都白忙了

Jeff567 wrote:
外觀見人見智也是參...(恕刪)

「哈哈哈...哈洛X」好!
「哈哈哈...哈洛X」棒!
「哈哈哈...哈洛X」頂呱呱!!!
麥扣 wrote:
哈洛德面文興路的店面...(恕刪)


更新一下,那天經過看到混凝土車在灌店面隔間牆, 感覺是要把店面隔小間來買
ronachen wrote:
那有可能是改到riv...(恕刪)


請問是那家銀行??
ronachen wrote:


寶佳的和發首湛能...(恕刪)


和發首湛出事了!蘋果日報全文如下:

購屋過程不愉快,建商竟打電話到購屋者的公司告狀。一名少婦日前購買新竹高鐵站旁的預售案「和發首湛」,之後發現建商在合約中載明的驗屋保留款只有5萬,而非內政部規定的5%,她在住戶群組提醒其他人,卻被業者認為「找麻煩」,要求她回收訊息未果,打電話到其公司告狀,引發主管關切,少婦表示,公司長官雖未對她施壓,但建商行徑太離譜,憤而向《蘋果新聞網》投訴。
 
28歲的李姓少婦氣憤出示建商傳來的LINE訊息,內文為「合庫跟寶佳機構關係很好,不管是總行分行都有熟識,我想未來大家都是住戶,希望不要把局面搞的這麼僵,請你儘快將群組文章下架」等語,她控訴寶佳機構旗下和發建設,僅因她在住戶群組提醒大家,建商合約有與法律相違事項,對方竟然致電她的公司告狀。
 
預售最低價828萬
 
李婦說,與丈夫新婚一年多,今年3月兩人決定在新竹購屋,由於工作因素,挑中新竹高鐵站旁的預售案「和發首湛」,選定了40.9坪房子,並加已購客組成的住戶群組交流。
 
「和發首湛」為寶佳機構旗下和發建設銷售中的預售屋,據樂居網資料顯示,該建案位於新竹縣竹北市隘口二路,為14樓高RC建築,距離高鐵新竹站550公尺,規劃2~4房、28~47坪產品,全案預計2020年6月完工。
 
李婦以簽訂保密協定為由,拒絕透露購屋總價,但新竹市調業者表示,「和發首湛」單坪成交價約在23、24萬元,目前該案在房屋銷售網站《樂居》的最低價格,43.24坪也要828萬元。
 
購屋保留款只留5萬
 
李婦表示,「上月中有住戶發現,合約上驗屋的保留款只剩5萬,且所有購屋的未來住戶、不分購屋總價通通一樣,與內政部定型化契約制訂的5%不同。」有法律背景的她立刻搜尋法院相關判決,傳給未來的鄰居們,表示「這樣的合約是無效的」,並在同月23日致電和發建設反應,對方也答應要研議。
 
但之後建商未有討論合約動作,反而是要她收回已傳訊息,李婦拒絕後,對方竟輾轉聯繫上李女主管,李女表示,「買屋過程因使用員工貸款,向銷售人員透露在合庫總行上班,對方竟打電話給她的主管反應此事」,不過李婦強調,長官僅是恭喜她購屋,沒有施壓,但仍讓她感覺隱私被侵犯。
 
《蘋果》檢視李女合約書,發現驗收部分內容指出,買房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5%作為交屋保留款,於完成修繕並經雙方複驗合格後支付;但翻閱到付款辦法表時,依工程進度付款一覽表,直到交屋款部分,卻僅剩5萬元,李婦指出,「這就是5%變5萬。」她指控此條文對消費者「非常不公平」,住戶們已集體向行政院消保處,以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訴。
 
建商辯:購屋者同意
 
對於李婦指控,負責銷售的銷售負責人華威廣告協理洪丞彣表示,依內政部定型化契約規定,合約中有清楚的寫上5%保留款,但銷售過程已清楚告知購屋者,是經雙方磋商後,確認階段性付款最後驗屋餘款為5萬元,購屋者同意才銷售,並且合約付款請款表也再三簽名確認,但既然客戶主張該權利,也不會阻止。
 
而針對致電合庫一事,洪丞彣僅回應,「銷售過程都會了解客戶的財力、工作狀況,加上該案有客戶透過合庫議價,才會知道對方在合庫上班,對方主管也因而知道此事並不奇怪,其他部分則依合約進行。」

合庫金控銀行公關科表示,不清楚有李姓員工反應建商打給合庫詢問買房一事,購屋若有糾紛,應是買方與建商雙方間的事情,應由雙方間處理協調,而非找向合庫,合庫只是處於被動立場,也不能阻止客戶打電話給銀行。
 
違消保法可檢舉開罰

《新竹住宅週報》社長陸敬民解釋,所謂的驗屋保留款,又稱交屋保留款驗屋,當購屋者在交屋發現瑕疵時,可以保留購屋總金額的5%暫不付給建商,直到瑕疵改善完成為止,「以1000萬元房屋產品為例,驗屋保留款就是50萬,比5萬元更有保障。」
 
此外,他也認為建商聯繫消購屋者主管一事「非常不妥當」,因房屋買賣涉及個人隱私;另外建議購屋者,若確認該合約以牴觸定型化契約,可集體向消保官申訴,否則一人隻身面對建商法務或律師,壓力相當大。
 
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指出,即便建商聲稱5%驗屋保留款變成5萬,是與購屋者協商並簽名同意,但仍然違反《消保法》不得記載事項,「這個是無效條款,消費者可以主張它無效,回到保留5%的保留款。」購屋者得以向得以向所在地之消保官申訴或檢舉,主管機關會介入處理,要求建商限期改善,並連續開罰,最高至50萬元。他也提醒,購屋者在簽約時有權力將契約拿回家審閱比對,看是否有違法之虞,「在簽名前都要謹慎小心。」

而公平交易委員會副主委彭紹瑾則表示,既然消費者已申訴,若業者有觸法就會依法處理,內部會回答消費者,不便多做說明。 (蘋果日報記者 陳韋帆/台北報導)
孫小毛變孫老毛 wrote:
和發首湛出事了!蘋果...(恕刪)


又是寶咖咖,一點也不意外!

這和發首湛的購買戶,沒看長長的寶佳樓嗎??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怪不了別人。
jerry4567 wrote:


又是寶咖咖,一點...(恕刪)

願賭服輸哈哈哈
可以去看看興隆路上的禾水岸 以兩房來說格局算大
hw00001 wrote:
可以去看看興隆路上的...(恕刪)

我覺得禾水岸不錯,比大觀自若、天琚便宜多了,雖然有鄉民說它在高壓電塔對面,而且基地還有剪刀煞,不過我是不懂這些啦,我覺得買房子就是要自己喜歡,然後價格適合就可以考慮。看實價登錄每坪只要24萬多起,其實很可以。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8&t=464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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