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文心匯不錯啊第一屆管委會也有在做事參考也是附近社區的作法目前住戶最大爭議就是:先入住的住戶,交屋就選定機車位了(先來先選,合情合理)後面交屋的就只能選剩的(卡刷的比別人慢,合理)但機車位就是公設的一種啊,不是汽車位這種自己花錢決定位置的。先交屋的住戶不滿意,管委會要在年底重抽機車位,但也沒提出,先來先選的住戶什麼時候願意做機車位重抽(老子梯廳第一位,怎麼可能讓)。管委會堅持要比照其他社區例行公事進行抽籤,所以才有老住戶想戰管委會的事情;另外還有租戶想越俎代庖行使屋主的提案權一直在社團裡挑戰管委會,但自己卻是連投票選官委的資格都沒有,只會一直說管理費是他在繳為什麼沒資格⋯大概4醬
有些案是一開始就定好哪一戶就哪一格沒得選若是我位子好,我也不願既然早買可以早選,當然是我的權利7,8年前早鳥買的,更不爽吧就算是管委會通過,心裡也很不爽(有經過區權會,大家表決通過?)既然無力回天,那就每年重抽不然就限定,A棟電梯住戶抽附近的車格B棟電梯住戶抽附近的車格至少落差不會太大參考其它社區重抽...要查清楚是社區分配給住戶的機車格重抽還是社區多餘機車格重抽?影嚮房價....因為機車格...我是覺的不大可能yue1023 wrote:先交屋的住戶不滿意,管委會要在年底重抽機車位,但也沒提出
不太懂耶現在大多汽車車位也沒有獨立權狀,跟機車車位一樣可是當初買房的時候 不是已經買下該選定機車車位及汽車車位的"使用權"了嗎?重抽於法站得住腳嗎?如果沒有所有權就可以經由管委會決議修改先前使用方式那露臺戶怎麼辦?露臺空間的所有權也是大家的啊~yue1023 wrote:我覺得文心匯不錯啊 (恕刪)
xaero921 wrote:才剛講完就被截圖了,(恕刪) 你確實在帶風向阿,標準既得利益者嘴臉。大概就覺得自己車位很好,不想重抽。但車位就是管委會所有的,管委會本來就有處分的權利。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規約,那我想這個社區大概也完蛋了。
EzraEzra wrote:不太懂耶現在大多汽車(恕刪) 汽車停車位跟露臺都有登記的,所以原則上不會有太大的問題,至少買賣合約上也都會清楚註明是該戶專用的,但機車停車位已經註明是公設,所有權歸管委會所有,然後某些不願配合的人在吵而已,大概是這樣吧。
肥八拉 wrote:但機車停車位已經註明是公設,所有權歸管委會所有,然後某些不願配合的人在吵而已,大概是這樣吧。 公設是共有(區分所有權人依比例持分),管委會只是接受區權會委託管理,不是所有權人。公設使用方式,通常在規約上寫明,最沒爭議。授權管委會管理分配使用,也要以公平為原則,不然即便有管理權不代表可以為所欲為,上法院會有比例原則的問題。公設權益應該是全部所有權人一視同仁,沒有先來後到的問題。未交屋承購人,是早就過戶的,本就是屋主,對公設有一樣的權利。就算是尚未賣出的建商餘戶,也是有屋主的(所有權人就是建商),對公設一樣有相同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