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建設「御莊園」建案位於新竹市明湖路青草湖上方,屬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於民國82年經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同意本案開發計畫,開發計畫規定建築型態為「13層樓集合住宅」,遠雄公司委託建築師預定將本案建築高度設計興建至27層樓,經內政部營建署函示與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十三章山坡地建築第268條規定之公式檢討方式不符,違反區域計畫及建築法令規定,且市府通知遠雄公司建築高度設計不符規定時,「御莊園」建案之工地尚未施工。
另遠雄公司自開工後,均未依建築法規定逐層申報勘驗,擅自興建建築物已達地下4層樓及地上10層樓,對於本案山坡地建築之公共安全有嚴重危害疑慮,市府堅持為公共安全盡好把關工作,依法勒令停工。
市府呼籲遠雄建設公司尊重內政部之訴願決定,依法設計及興建建築物,儘快依法辦理變更設計及申報勘驗,勿再持續爭訟,專心於現有建案之執行及落實品質管理。
遠雄不知要怎麼善後
但難度應比巨蛋簡單多了
sunyearhuang wrote:
但山區的地質容易移動,要另外考量。
如果發生走山,山移到市中心就發了
遠雄往年建案品質還不錯~
此地若蓋10層樓以下or透天會考慮~
問了一些結構技師的朋友,
都不建議買山坡地的超過10多層高的大樓~
即使全棟用H鋼,地基挖超過30-50公尺~
對多地震台灣的山體結構而言,
50公尺or更深對山而言只是表面!
沒營造會對更深及週遭幾百公尺的地質做深入探勘及強固!
沒人能保證百年內地層不會變動!
今天的地質不代表未來的地質!人有時難勝天災~
若是低樓層或透天,重量所形成的應力較小,
發生倒塌機會較小,頂多結構龜裂or傾斜!
所以超高大樓還是在平地較好,山坡還是以別墅為主!
青草湖週遭1公里是否幾百年來是沖刷淤塞而成的山坡腹地???
團圓嚕 wrote:
請問怎麼樣才叫山坡...(恕刪)
讓小的幫您GOOGLE一下
依據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山坡地的定義如下:
第3條(山坡地之定義)
本條例所稱山坡地,係指國有林事業區、試驗用林地及保安林地以外,經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參照自然形勢、行政區域或保育、利用之需要,就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劃定範圍,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之公、私有土地:
一、標高在一百公尺以上者。
二、標高未滿一百公尺,而其平均坡度在百分之五以上者。
很明顯的,遠雄那個建案是因為平均坡度超過5%而被視為山坡地
另,你內文中提到金山街,但GOOGLE的地圖卻是關新路日光公園,這是兩個不同的地方唷
金山街違建非常可惡,有另一個超高大樓在探討這件事,而這篇是在探討遠雄御莊園這個建案
網路上查到的建照號碼:(102)府工建字第00423號
查出的建照資料(102)府工建字第00423號
我們可以看到以下資料,
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設計建蔽率:12%小於丙建的40%上限
設計容積率:超過丙建上限120%,已經到了160%左右(記得非都市計畫土地不得容積轉移,也沒有容積獎勵)這個是所謂的老建照的容積嗎?還是有什麼我不知道的方式?
建物高度:96公尺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第二百六十八條)規定「建築物高度除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有關規定許可者,從其規定外,不得高於法定最大容積率除以法定最大建蔽率之商乘三點六再乘以二」
所以丙建的建築物高度是(120/40)*3.6*2=21.6M或是(160/40)*3.6*2=28.2M
實在不知道96M這個高度是怎麼蓋出來的?有沒有高人可以解答。
15.開發許可核准號函:內政部79年6月18日台內營字第794626號函及新竹市政府80年6月11日府工土字第79783號函。
16.變更開發許可號函:內政部82年3月24日台內營字第8272197號函。
17.雜項使用執照:新竹市政府工務局(83)工建雜使字第023號。
這三樣開發許可函號都年代久遠,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I am Taiwanese.
I Stand for Taiwan's Independence.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