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完後大家有沒有很疑惑?
驗收
賣方依約完成本戶一切主建物、附屬建物之設備及領得使用執照並接通自來水、 電力、於有天然瓦斯地區,並應達成瓦斯配管之可接通狀態及完成契約、廣告圖 說所示之設施後,應通知買方進行驗收手續。 雙方驗收時,賣方應提供驗收單,如發現房屋有瑕疵,應載明於驗收單上,由賣 方限期完成修繕;買方並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作為交屋保留 款,於完成修繕並經雙方複驗合格後支付。 第一項有關達成天然瓦斯配管之可接通狀態之約定,如契約有約定,並於相關銷 售文件上特別標明不予配設者,不適用之。
疑義之處理
本契約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為有利於買
方之解釋。
這兩條去哪了?對吧?還是大家都眼睛閉著就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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