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很多獎勵車位都不沒開放給外人停

王國人才 wrote:
獎勵車位就是要給公眾...(恕刪)

獎勵車位是給公眾使用沒錯,但沒規定「無償」喔!即使是政府設立的公共停車場也是要遵守使用規則,也不是想停就能停。

再者,營建署對既有獎勵車位也有提出解釋,說所有權人也是公眾之一,由所有權人專用也是合法的,所以並沒有必須無償開放的問題。

會有這種亂象是立法不完備的後果,這些獎勵車位本來就不應該買賣,應該登記給政府或財團法人專供出租用途,如今既然已經分散賣給不同人,要求做為臨時停車在操作性上有困難,政府自己也覺得強制要求站不住腳,所以才會在新發建照時嚴加審核,減少容積獎勵,而且必須符合可單獨臨停操作性才會核准,新建案已經逐漸賭掉這種矛盾現象。
台北市政府的官員說 獎勵停車賣給地上的住戶也合法

只要有維持停車位的使用就可以

昨天晚上的民視 今天看就被剪掉了 請問有人錄到八

我聽到真是絕得不可思議
規定歸規定, 上有政策, 下就有對策. 難道不知TW人很會鑽法律漏洞......
售:很多AV產品
realeric wrote:
台北市政府的官員說 獎勵停車賣給地上的住戶也合法

只要有維持停車位的使用就可以


我是看不出來這有什麼問題 @@

比較好奇的是,為啥不能賣給地上的住戶

獎勵停車目的是紓解停車問題

也就是說維持車位的使用

這跟誰持有,有衝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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