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bbbbbbbbooo wrote:
還有此人用不雅文字「死鴨子嘴硬」形容他人,明顯已涉人身攻擊
這麼脆弱?一句死鴨子嘴硬就覺得是人身攻擊?不曉得你 Mason 叔說嘴別人月薪兩三萬買不起車算哪樁?誣指全球大學排名 100 上下的 KIT 是野雞大學又算什麼?
bbbbbbbbbbooo wrote:Mason都已打電話給負責此案的偵察員X警官,對方告知前後已去文2次給01,對方都沒理會,因非屬刑事案件,警方於法也無權強制要求01一定要提供被告人電話。
此帳號竟然告的成,這當中必然大有文章。
底下有留言連續問了6次,你告的那4位是做了什麼?此帳號也完全不回應!還有帳號「灑yan 」你也別再演戲了。你知我知Mason也知真實情況是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