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死我了,等等我有空就把全部經過所有一切貼上爆料公諸於世,要酸得都來,反正我沒差了,我豁出去了,當初心想事情處理好,別跟人家強硬,有商有量,達到圓滿,事實上我錯了,當初應該一開始就給記者們爆料出來要談在來談,希望苦主們出來,我們一起請記者替我們伸冤啦!求償啦!開記者會也好啦!我去請議員來幫忙,氣死我了
建議樓主,提這種精神賠償是不可能有結果的,建議你找消保會投訴,立案後會有第三方鑒定單位來看,瞭解狀況後給裁決。上網取暖一回事,解決問題又是另一回事了。另外,買車都會簽「定型化契約」,先把資料找出來看一下當初簽訂了什麼內容和條款,瞭解自己的權益,才好辦後續的事情。祝樓主圓滿解決!!!
kiki1007185433 wrote:氣死我了,等等我有空...(恕刪) kiki大不要錯怪十月大,他這種亦粉亦黑的動作幫了很多人也highlight很多事。您可能在氣頭上看不仔細,有些訊息真的可以參考十大但加電池加柴油不開市區這些從疑千納廠官營社團的言論就笑笑就好
我倒覺得現在看合約,根本多餘. 如果車沒問題,誰要跟車廠喬? 建議找消保會處理比較快,依法行政,依法求償就對了. 如果是我,我不會想換車,就原車原價買回. 至於求償部分,我覺得難度可能高了點. 工作上的損失這點很難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