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那個數為盒,既不美觀又不實用,內建在電視裡面就算,但卻是要安裝在外面,多一個插頭,多好幾條線根本不美觀,還要準備兩個遙控器。
現在訊號來源根本沒提升畫質,用傳統類比就好,我就想不通,都是政論談話或是老電影居多,哪需要啥都用數位訊號,就把高畫質如HBO、探索國家地理或是體育這種分出來就好,要看高畫質的自己可以選擇裝數位。我低畫質就可以接受,為何要強迫我一定要安裝數位電視盒??有沒有一樣住中壢的網友,想說一起來找看看法源依據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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