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台2004年光陽G4被老闆過戶了!!
在下午跟先生一起過去拿證件時,
我看到這台車居然好好停在店裡,
整個傻眼。
老闆說“我已經過戶好了”
我確定我先生跟他說“要報廢”
而老闆認為他有說他要“留下來”但是卻沒確實告知他的留下指的是過戶,他要當店車用。
我就跟老闆說“既然過戶,那就變成買賣啦”
他說“不然1000跟你買”
我打電話跟我弟確認
我弟說“3000~6000吧”
我就賣3000
中間老闆還跟我說他換新行照強制險要900耶
我心裡並不覺得這900是我該吞下的
但為了給先生面子
2100賣給他
老闆說“你這行照是舊的,所以我還花錢換新才能過戶呢”
我回他“我只是要作廢,不需要在乎它是不是最新”
我在意的點是,老闆要這台車,就明白跟我們買賣就好了,而且有一週可以說明。而不是整個他車整理好了,過戶好了,我們最後才知道。(想強迫拿回來還不行呢!)
只能說溝通上的確出了很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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