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事情是這樣的,
原本租了十多年的房子,去年房東說想賣,
我們沒有意願買,於是開始到處看房,也在去年底買了新房,
今年一月中已搬離原本租的地方,水電瓦斯費押金也都跟房東算清了,
結果今天老婆接到房東訊息說他房子已賣掉,
希望我們簽切結書,說我們沒有入戶籍在之前租的地方,
當初承租的時候,房東有說如果要入戶籍在他那邊房租就要高一點,
所以我們在那邊住了十多年,戶籍從來沒有遷入過,
我就覺得奇怪,房東自己是戶長,戶口名簿也在他手上,
我們真要遷入戶籍一定要經過他,真要簽切結也是他簽吧?
怎麼會找前租客來簽切結書?我們是不太想理他啦!
各位先進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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