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6年次.在中科上班.擔任小主管.已婚.2個小孩.8歲與4歲.老婆專職在家帶小孩.也幫鄰居帶小孩.8年前買1間300萬的房屋.房貸本月已還完.開箱抵押權塗銷同意書.今年終於不需再繳房貸了.後續還要去戶政事務所辦理.(一)銀行部分:您可以持當初對保印章,由本人親自向(或簽據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向銀行填妥申請塗銷之申請表後,銀行會發給您:1、清償證明書2、他項權利書狀3、原抵押權設定契約書 4、火險單正本 5、原簽訂之借據等相關文件(二)向地政辦理塗銷登記:檢附土地登記申請書(向地政事務所櫃臺購買即可)、身份證影本一份(切結與正本相符)、清償證明書、他項權利書狀、原設定契約書(由銀行發回之資料),裝訂妥當即可送件。並無須登記費用。一般代書服務費用可收費2000元,自己送件,就賺到了喔!
jun1999 wrote:我66年次.在中科上...(恕刪) 恭喜喔~~無債一身輕~~走起路來一定覺得有風~~問一個白目的問題~~以您的狀況~~理財及薪水入帳後的財務分配很重要~~如何分配您的收入支出及清償房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