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先進,最近因為想帶家中小孩一起出外騎車,所以想添購後背式攜車架,因為需要攜帶4輛自行車,所以查了一下規定(單車風興起,行政院消保會與ARTC呼籲正確安裝攜車架),如果合乎高度、車牌延伸長度、寬度,不知道是否有規定自行車的數量?還請不吝指導
sun6486 wrote:
...如果安裝攜車架,是否要像車頂架一樣,將廠商給的說明書等等放在車裡?避免警察找麻煩
(恕刪)
行政院消保會表示,小型汽車置放架有固定式及活動式兩種,均應經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檢測、審驗合格,車主應將審查合格標章張貼在汽車置放架上。
行政院消保會提醒車主,汽車加裝固定式置放架後需經審驗合格,並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如未辦理變更登記者,車主將被處以新台幣 2400-9600 元罰鍰,並依規定辦理檢驗。又因固定式置放架一旦安裝即不能拆卸,如有必要拆卸,應再辦理變更檢驗,並換發變更後之行車執照始能上路。
至於活動式置放架則無需辦理變更登記。
後背式攜車架屬於活動式,不是固定式攜車架,故無需辦理變更登記;
廠商給的說明書&ARTC檢驗合格證明等相關文件直接放在副駕駛座工具箱裡,隨時接受備查即可.(準備了7-8年,從未被要求檢查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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