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先進,最近因為想帶家中小孩一起出外騎車,所以想添購後背式攜車架,因為需要攜帶4輛自行車,所以查了一下規定(單車風興起,行政院消保會與ARTC呼籲正確安裝攜車架),如果合乎高度、車牌延伸長度、寬度,不知道是否有規定自行車的數量?還請不吝指導
請教後背式攜車架攜帶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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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合乎高度、車牌延伸長度、寬度。

一般來說要合乎標準就是2台
但也有人裝到3台~看要不要賭摟!
基本上延伸長度只要合法要放多少都不會怎麼樣
只是放三台比較容易被關照!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77 條規定:
如裝置於車輛後側,其長度不應超過後側車身外五十公分;
裝置於車頂,其含攜車架之車輛全高不得超過車身全寬之一.五倍,最高不得超過二.八五公尺;
攜車架及裝載物不得遮蔽車牌與車輛後方燈光等。

如果攜帶3台應該超過法規<50cm的規定了...
Vian_sonic wrote: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恕刪)


謝謝大哥提供的訊息,我一直以為這個空間規定內,我拆掉踏板能夠放4台也是合法的,看來只好等小孩大一點、體力好一點再說了。另外請教,如果安裝攜車架,是否要像車頂架一樣,將廠商給的說明書等等放在車裡?避免警察找麻煩
sun6486 wrote:
...如果安裝攜車架,是否要像車頂架一樣,將廠商給的說明書等等放在車裡?避免警察找麻煩
(恕刪)


行政院消保會表示,小型汽車置放架有固定式及活動式兩種,均應經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檢測、審驗合格,車主應將審查合格標章張貼在汽車置放架上
行政院消保會提醒車主,汽車加裝固定式置放架後需經審驗合格,並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如未辦理變更登記者,車主將被處以新台幣 2400-9600 元罰鍰,並依規定辦理檢驗。又因固定式置放架一旦安裝即不能拆卸,如有必要拆卸,應再辦理變更檢驗,並換發變更後之行車執照始能上路。
至於活動式置放架則無需辦理變更登記

後背式攜車架屬於活動式,不是固定式攜車架,故無需辦理變更登記;
廠商給的說明書&ARTC檢驗合格證明等相關文件直接放在副駕駛座工具箱裡,隨時接受備查即可.(準備了7-8年,從未被要求檢查過)
Vian_sonic wrote:
攜車架屬於活動式,不是固定式攜車架,故無需辦理變更登記;
廠商給的說明書&ARTC檢驗合格證明等相關文件直接放在副駕駛座工具箱裡,隨時接受備查即可.(準備了7-8年,從未被要求檢查過)

後背式的,很多5門的車都會擋到車牌,好像都會擋到車牌,就有被攔的風險,只能買車頂的比較保險~~~
romanminmin wrote:
後背式的,很多5門的車都會擋到車牌,好像都會擋到車牌,就有被攔的風險,.....(恕刪)

我買這款後背式攜車架,
分別固定在大型房車或小型車上使用多年
車牌完全沒有被遮住的疑慮
縱使小車已經功成身退多年
但是後背式攜車架依然跟著我四處征戰
正常服役中...
sun6486 wrote:
請教先進,最近因為想(恕刪)


都樂 拖車式

後面可以載四台

可以驗車

這種最棒

可是也很貴
Vian_sonic wrote:
後背式攜車架屬於活動式,不是固定式攜車架,故無需辦理變更登記;


不需要任何工具 徒手可以拆除 才不用驗!
除了車數之外也要注意總重量,之前看過載太重結果後門鈑件被攜車架弄凹掉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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