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是月經文了
可是我還是沒找到明確的說法
我的車第二年保險了 我是網路投保新安
問題來了 我自己的想法
第三責 選最便宜的 傷害100萬 財損20萬
超額選1000萬
超額就是補第三責的不足 我又何必多花錢在第三責上面
請問這樣正確嗎?
一個死亡車禍,一般賠償金都在500上下,也就是說200強制加上300萬的體傷就有500萬談和解來保障自己,不用再掏腰包,車子在路上跑,何時要怎樣都不知道,既然有意要保保險,不再多那一兩千元,前幾年我弟弟開貨車~沒注意前方,撞到一台BMW屁股,原廠維修四萬,弟弟保險一年保費4-5千,這樣算一次出險夠買10年保險了,只可以說,保險這東西,一次買足,未來真的遇上了,不會產生一些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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