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且針對杏仁車輛違規超速事件說明及澄清!!
以下為李日隆先生之陳述:
原定車輛外掛AEM供油電腦.經由反覆測試確定沒問題後.欲將車輛交還給杏仁.而本人因業務上需要必須至屏東看引擎.故將杏仁的車輛開至屏東交還杏仁.至屏東後交由杏仁駕駛並且載本人去看引擎.杏仁試車時卻發現車輛不順.洽公完後由本人駛回正煇汽車做進一步檢查.回到正揮汽車經過重新發動後卻正常了.故本人駕車出去省道試車.試車途中本人未注意車速違規超速而被警方取締.
取締現場警方詢問車輛基本資料及車主.並且致電給杏仁確認是否有將車輛交由本人駕駛.確定後本人簽完罰單即返回正煇汽車.
而由於違規車速過高需吊扣牌照三個月.本人請杏仁向監理站提出申訴.而申訴要件全由正煇汽車負責人李日隆承擔.本人也請律師朋友撰寫申訴書提供杏仁參考.若有不適當的地方可以討論以及修改.完成後並且請杏仁簽名蓋章.向監理站提出申訴.
本人委託律師撰寫的申訴文件如圖.並請高雄友人拿給杏仁過目.若無疑問請杏仁簽名.作為聲明異議之用.並非杏仁所指的本人置之不理態度強硬.而申訴文件杏仁若覺不妥可討論及修改.但卻被杏仁視為編造的文書.
以上全為虎爛.李日隆拿本人身份證資料去申訴.結果申訴不過.就透過朋友找上.鳳山監理站的一位黃姓主管
幫忙打字.這位黃姓主管表明的很清楚.這份申訴是無效的.只能幫忙打字.其它幫不上忙.內容全為李日隆自己虎爛的.結果被李日隆拿來騙車友.對我抺黑.
文件如附圖~~內容如下:
上列受處分人因聲明異議案件,對於交通部公路總局屏東監理站100年1月6日所為之屏監違字第82-KAK090388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之處分,聲明異議人特提抗告.其聲名異議之理由為:
查聲明異議人於去(99)年12月21日駕始自小客車(車牌號碼:XXXX)由北南下擬返回屏東住家,惟途經中山高速公路雲林段發現車輛加速時,會產生滯速難行之故障現象,而礙有安全之虞,就近下西螺交流道,並於交流道附近約200公尺處(台一線)發現[正揮汽車修護保養廠]乃將車輛交由該廠負責人李日隆先生負責檢修.嗣翌日修竣由李先生進行試車,於行經台一線231.5K(南下)處因超速被雲林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攔截舉發,惟聲明異議人卻於本(100)年1月6日接獲屏東監理站裁決書裁決吊扣聲明異議人(即車主)之汽車牌照三個月.真可謂無望之災,有如晴天霹靂之感.
次查聲明異議人因車輛故障送修,啟知保修廠負責人李日隆(即駕駛行為人)因試車超速被舉發竟反而吊扣聲明異議人(即車主)之汽車牌照三個月,顯得非宜,況該車乃聲明異議人之謀生工具,舉凡洽談商務.載送物品........等均賴該車.依行政罰法第七條規定[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本案聲明異議人自惟係善意第三人,且以善盡管理人之責,尚無故意或過失行為之可言,故依法不應處罰.
本案屏東監理站裁決吊扣聲明異議人之汽車牌照三個月,惟該車乃聲明異議人之謀生公具,果真吊扣牌照,則將對聲明異議人之生計產生巨大影響.為請 鈞院體桖實情,惠予撤銷原處分(即撤銷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此請
以上就是我本人李日隆對違規超速這件事所做的動作.
認識我的車友都知道我不會上網更不會打字..所以我委託白馬幫我澄清..
針對杏仁說..事件發生後本人置之不理.態度強硬..根本是胡說八道..
事情發生後基於車輛是本人駕駛..所有相關責任理當由我本人負責..
於是我各方打聽得知這情況可以申訴..申訴的目的就是希望不要被扣牌.以免連累到車主...於是本人委託律師朋友擬出一份申訴書..準備向監理單位陳情並申訴..
因為申訴書上必須要車主的簽名..本人於是委託南部的車友柏佑代為拿去給杏仁簽名..
但杏仁就是不簽..並質疑申訴書的真實性..甚至說這是偽造的公文..(基本上這不是公文.所以沒有偽不偽造的問題).
這份聲明異議是李日隆自己虎爛的.並不是監理站或律師幫忙想的,.監理站黃姓主管是凹不過朋友請求.才幫
忙打字.但有特別表明.這份文書是無用的.他也只能幫忙打字而己.結果用途是拿來騙車友.抺黑我的
申訴書是我們向監理單位提出異議申訴的書面資料之一...如果杏仁你覺得哪邊有所不妥也是可以修改的....但是你拒簽就讓人匪夷所思...違反常理.
本人都盡量在幫你想辦法..如今有這個辦法你卻不配合..然後在網路上說本人態度不佳..置之不理...這樣對嗎?
李日隆.你還真是雙面人.網路上說的很好聽.但私下卻用惡劣手段對付我.你還真不怕報應嗎.
事情一發生當時本人原本期待大家能夠想想辦法來解決...
但你一開口就要求償10萬元...(這還是朋友價..非朋友的話可能要按日租車記價).
雖然今天開車的是我..本人不會逃避也願意承擔相關責任..包含罰金..甚至修車費用我也沒有跟你收取(這你怎麼不說)....處處為你找想...沒想到事情都還沒開始談就給我要求10萬元.
我向三仔表明.處理方式.十萬元..或請你提供代步車.且有向三仔表明.你用惡劣手段對付我.才引起我不滿的.請問.要求處理那裡錯了..罰金部份.處罰對像是你本人並不是我,關我什麼事這也能算在我頭上.修車該給的.
我並没少給你.第三次因為没安裝AEM.當然就沒付錢.你也能說成修車費没跟我收.讓車友都以為我安裝AEM也没給錢.你還真會凹丫.
試問要你是我...你會怎樣?上次你車子牽來..我早有耳聞你這個人的行事作球風..但是基於朋友我也是幫你處理...費用方面也是非常合理..我當你是朋友...你當我是甚麼?
費用.單插電腦你就收我2000元.其它費用也比別人貴上許多.但我付的起..套一句你以上說的.我把你當朋友.也在第一時間請教三仔.如何處理才不會傷了和氣.申訴上我也全力配合你..結果你當我是什麼 CCT一位待仔的肥羊嗎?
原本我也希望這件是能盡快處理完畢..沒想到你卻再網路上說一些不實的話..本人不得已才必須出來澄清..這攸關本人的誠信與聲譽.
惡人先告狀,.抺黑就抺黑.說的這麼好聽.
相信認識我的車友都知道..我李A不是一個怕事的人.也不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人..所以公道自在人心..
如果有任何疑問都歡迎向本人求證..
向你求證是想消毒.順便對我抺黑吧..話都說的很好聽..但私下做的都是另一套.
明人不做暗事..我不會也不曾透過任何朋友或車友去調查你..因為不需要..且不是每個人都是壞人.
千萬不要把人家都想成要害你的樣子..
以上惡行你好朋友.白馬.把你斗出來了.還不承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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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真的要求償.也請申訴過知道這個方法行不通我們在來談.而不是連嘗試的機會都沒有.一開口就要求償.這點真的無法認同.
本人没全力配合你申訴嗎.申訴不過是你的事.卻把氣出在我身上.這對嗎..還講的這麼好聽.故意編造這份聲明異議來騙車友.讓車友來為你出頭.試問你良心何在.因為你自己一個人做事没擔當,.拖了那麼多相信你的車友下水.成為被告.他們把你當朋友力挺.試問.你又把他們當什麼了.利用的棋子嗎?
幹壞事是會有報應的.早跟睌而己..你刑事也還在調查中.連同幫你做偽證的員工.七年以下刑期.我看你怎麼面對你員工的家人跟小孩.
BMWCCT抺黑指控文章
.以下有相關討論..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李日170132&p=1
另我跟李日隆於屏東有民事官司..BMWCCT車友可否幫你們的李大師說明一下.
為何你們李老闆這麼有錢..每次從雲林開下屏東的BMW 都不同車輛..
不可能是跟客戶借的吧..能幫你們李老闆回答一下嗎?
還是開下屏東交車順便開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