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的BMWCCT黑心店家正輝汽車抺黑文章

小弟白馬受西螺正煇汽車負責人李日隆先生委託代為發言!!
並且針對杏仁車輛違規超速事件說明及澄清!!

以下為李日隆先生之陳述:
原定車輛外掛AEM供油電腦.經由反覆測試確定沒問題後.欲將車輛交還給杏仁.而本人因業務上需要必須至屏東看引擎.故將杏仁的車輛開至屏東交還杏仁.至屏東後交由杏仁駕駛並且載本人去看引擎.杏仁試車時卻發現車輛不順.洽公完後由本人駛回正煇汽車做進一步檢查.回到正揮汽車經過重新發動後卻正常了.故本人駕車出去省道試車.試車途中本人未注意車速違規超速而被警方取締.

取締現場警方詢問車輛基本資料及車主.並且致電給杏仁確認是否有將車輛交由本人駕駛.確定後本人簽完罰單即返回正煇汽車.

而由於違規車速過高需吊扣牌照三個月.本人請杏仁向監理站提出申訴.而申訴要件全由正煇汽車負責人李日隆承擔.本人也請律師朋友撰寫申訴書提供杏仁參考.若有不適當的地方可以討論以及修改.完成後並且請杏仁簽名蓋章.向監理站提出申訴.

本人委託律師撰寫的申訴文件如圖.並請高雄友人拿給杏仁過目.若無疑問請杏仁簽名.作為聲明異議之用.並非杏仁所指的本人置之不理態度強硬.而申訴文件杏仁若覺不妥可討論及修改.但卻被杏仁視為編造的文書.
以上全為虎爛.李日隆拿本人身份證資料去申訴.結果申訴不過.就透過朋友找上.鳳山監理站的一位黃姓主管
幫忙打字.這位黃姓主管表明的很清楚.這份申訴是無效的.只能幫忙打字.其它幫不上忙.內容全為李日隆自己虎爛的.結果被李日隆拿來騙車友.對我抺黑.

文件如附圖~~內容如下:
上列受處分人因聲明異議案件,對於交通部公路總局屏東監理站100年1月6日所為之屏監違字第82-KAK090388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之處分,聲明異議人特提抗告.其聲名異議之理由為:

查聲明異議人於去(99)年12月21日駕始自小客車(車牌號碼:XXXX)由北南下擬返回屏東住家,惟途經中山高速公路雲林段發現車輛加速時,會產生滯速難行之故障現象,而礙有安全之虞,就近下西螺交流道,並於交流道附近約200公尺處(台一線)發現[正揮汽車修護保養廠]乃將車輛交由該廠負責人李日隆先生負責檢修.嗣翌日修竣由李先生進行試車,於行經台一線231.5K(南下)處因超速被雲林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攔截舉發,惟聲明異議人卻於本(100)年1月6日接獲屏東監理站裁決書裁決吊扣聲明異議人(即車主)之汽車牌照三個月.真可謂無望之災,有如晴天霹靂之感.

次查聲明異議人因車輛故障送修,啟知保修廠負責人李日隆(即駕駛行為人)因試車超速被舉發竟反而吊扣聲明異議人(即車主)之汽車牌照三個月,顯得非宜,況該車乃聲明異議人之謀生工具,舉凡洽談商務.載送物品........等均賴該車.依行政罰法第七條規定[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本案聲明異議人自惟係善意第三人,且以善盡管理人之責,尚無故意或過失行為之可言,故依法不應處罰.

本案屏東監理站裁決吊扣聲明異議人之汽車牌照三個月,惟該車乃聲明異議人之謀生公具,果真吊扣牌照,則將對聲明異議人之生計產生巨大影響.為請 鈞院體桖實情,惠予撤銷原處分(即撤銷吊扣汽車牌照三個月).此請

以上就是我本人李日隆對違規超速這件事所做的動作.
認識我的車友都知道我不會上網更不會打字..所以我委託白馬幫我澄清..
針對杏仁說..事件發生後本人置之不理.態度強硬..根本是胡說八道..
事情發生後基於車輛是本人駕駛..所有相關責任理當由我本人負責..
於是我各方打聽得知這情況可以申訴..申訴的目的就是希望不要被扣牌.以免連累到車主...於是本人委託律師朋友擬出一份申訴書..準備向監理單位陳情並申訴..
因為申訴書上必須要車主的簽名..本人於是委託南部的車友柏佑代為拿去給杏仁簽名..
但杏仁就是不簽..並質疑申訴書的真實性..甚至說這是偽造的公文..(基本上這不是公文.所以沒有偽不偽造的問題).

這份聲明異議是李日隆自己虎爛的.並不是監理站或律師幫忙想的,.監理站黃姓主管是凹不過朋友請求.才幫
忙打字.但有特別表明.這份文書是無用的.他也只能幫忙打字而己.結果用途是拿來騙車友.抺黑我的


申訴書是我們向監理單位提出異議申訴的書面資料之一...如果杏仁你覺得哪邊有所不妥也是可以修改的....但是你拒簽就讓人匪夷所思...違反常理.
本人都盡量在幫你想辦法..如今有這個辦法你卻不配合..然後在網路上說本人態度不佳..置之不理...這樣對嗎?
李日隆.你還真是雙面人.網路上說的很好聽.但私下卻用惡劣手段對付我.你還真不怕報應嗎.
事情一發生當時本人原本期待大家能夠想想辦法來解決...
但你一開口就要求償10萬元...(這還是朋友價..非朋友的話可能要按日租車記價).
雖然今天開車的是我..本人不會逃避也願意承擔相關責任..包含罰金..甚至修車費用我也沒有跟你收取(這你怎麼不說)....處處為你找想...沒想到事情都還沒開始談就給我要求10萬元.

我向三仔表明.處理方式.十萬元..或請你提供代步車.且有向三仔表明.你用惡劣手段對付我.才引起我不滿的.請問.要求處理那裡錯了..罰金部份.處罰對像是你本人並不是我,關我什麼事這也能算在我頭上.修車該給的.
我並没少給你.第三次因為没安裝AEM.當然就沒付錢.你也能說成修車費没跟我收.讓車友都以為我安裝AEM也没給錢.你還真會凹丫
.

試問要你是我...你會怎樣?上次你車子牽來..我早有耳聞你這個人的行事作球風..但是基於朋友我也是幫你處理...費用方面也是非常合理..我當你是朋友...你當我是甚麼?

費用.單插電腦你就收我2000元.其它費用也比別人貴上許多.但我付的起..套一句你以上說的.我把你當朋友.也在第一時間請教三仔.如何處理才不會傷了和氣.申訴上我也全力配合你..結果你當我是什麼 CCT一位待仔的肥羊嗎?

原本我也希望這件是能盡快處理完畢..沒想到你卻再網路上說一些不實的話..本人不得已才必須出來澄清..這攸關本人的誠信與聲譽.

惡人先告狀,.抺黑就抺黑.說的這麼好聽.

相信認識我的車友都知道..我李A不是一個怕事的人.也不是一個不負責任的人..所以公道自在人心..
如果有任何疑問都歡迎向本人求證..

向你求證是想消毒.順便對我抺黑吧..話都說的很好聽..但私下做的都是另一套.

明人不做暗事..我不會也不曾透過任何朋友或車友去調查你..因為不需要..且不是每個人都是壞人.
千萬不要把人家都想成要害你的樣子..

以上惡行你好朋友.白馬.把你斗出來了.還不承認嗎..
/惡劣的BMWCCT黑心店家正輝汽車抺黑文章

如果說真的要求償.也請申訴過知道這個方法行不通我們在來談.而不是連嘗試的機會都沒有.一開口就要求償.這點真的無法認同.
本人没全力配合你申訴嗎.申訴不過是你的事.卻把氣出在我身上.這對嗎..還講的這麼好聽.故意編造這份聲明異議來騙車友.讓車友來為你出頭.試問你良心何在.因為你自己一個人做事没擔當,.拖了那麼多相信你的車友下水.成為被告.他們把你當朋友力挺.試問.你又把他們當什麼了.利用的棋子嗎?
幹壞事是會有報應的.早跟睌而己..你刑事也還在調查中.連同幫你做偽證的員工.七年以下刑期.我看你怎麼面對你員工的家人跟小孩.


BMWCCT抺黑指控文章

.以下有相關討論..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李日170132&p=1


另我跟李日隆於屏東有民事官司..BMWCCT車友可否幫你們的李大師說明一下.
為何你們李老闆這麼有錢..每次從雲林開下屏東的BMW 都不同車輛..
不可能是跟客戶借的吧..能幫你們李老闆回答一下嗎?
還是開下屏東交車順便開庭呢?..




老實說,私人車廠本來就良秀不齊,這種事情要是發生在原廠,包准原廠賠錢賠到脫褲。

人就是要遇到才會覺醒,我自己也吃過私人車廠的虧,下次找正派經營的原廠修車吧。

gun_king.tw wrote:
人就是要遇到才會覺醒,我自己也吃過私人車廠的虧,下次找正派經營的原廠修車吧。


我下台車應該會選大馬力的原廠車.都由原廠保養較不會有問題..

修車廠收了消費者的錢修車..照他們所說.出了問題.要檢討自己的車爛.

不能怪修車廠.並不是花錢就是大爺..修車廠開客戶的車出了事.也不能要求負責.

因為只要當時車上没載妹.不知道有警察.店家就可以拒絕負責..若消費者要求負責

就是得理不饒人.敲詐店家的惡劣消費者...

不知道有那位看過的大大.覺得以上店家方面說法是對的呢..

千錯萬錯.店家決對不會錯..錯的一定全是消費者..
以前有聽說過有人跟原廠有糾紛 還招集車友去原廠抗議 這樣去原廠真的有保障嗎
而且那個人後來好像也不回原廠了 外面的修配廠也更黑 也是跟人家有糾紛 那個人氣到把車賣了坐大眾交通工具

結果更慘 搭公車跟司機大哥吵架 搭捷運跟站務人員口角 搭小黃硬要質疑司機繞遠路 真不知道是別人的錯還是他的錯

其實那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不管是原廠或一般民營修配廠 要慎選就是了

你以為你是誰 wrote:
以前有聽說過有人跟原...(恕刪)

其實小弟認為糾紛還是要從事情的對錯和責任等去判斷...

並不是常有糾紛就一定是不對..以小弟之前跟原廠的糾紛..小弟的車子進廠維修.完工後.也付錢了.

但出廠後.還是有問題..前後修了四個月後.原廠找不出原因.就擺爛.才會導至後來的抗議事件.

但至少原廠的問題是技術上的問題..非出於故意.這也是當初小弟會在原廠保養維修的原因.至少車子不會被亂動..

至於這次正輝保養廠的糾紛..很明顯.做錯事.本來該負責的就是要負責..我提告是在我被開單扣牌後.一個

多月後對談無效下才去提告的.在這當中.我也一在給保養廠機會..且試著用較和氣的方式來處理.

但保養廠卻.以千奇佰怪的裡由來拒絕..且他開我的車出去飆車被抓到.干車上有沒有載妹.和不知道前面有

警察什麼事???四處打電話給車友.製造出要對我不利的假像..編造出我死要錢.他是受害的好店家.

好讓大家對我公幹.就的如某位大大說的.人善被人欺..才導至我提出告訴的.

就小弟所知.有些對我攻擊的車友.負面消息和事端也不少.只是他們都懂的處理.没讓事件傳開罷了.

依我個人的認知,現在的車子都有用電腦行控。電子零件不少,好比你自己組電腦和買品牌電腦,品牌電腦比較貴,但是原廠會做硬體衝突與穩定性的測試。交到消費者手上的電腦都是穩定最高的。不然就等於砸自己的品牌了。買車也是,有哪個原廠車子調配出來的性能會故意弄得比消費者自己去弄的差?所以自行改裝一定要面對一些穩定性、油耗、損耗性的問題。無法十全十美,但我相信原廠出廠的設定是最佳的也最符合成本。

問題來了,消費者去搞一些改裝出了問題又要怪原廠頭上,這樣要原廠買單也不見得合理。

至於你的遭遇,我認為情勢比人強,搞不好有的車友是老闆的內線。 大事化小 摸摸鼻子就算了

盡量讓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讓事過境遷吧!

這種事情很多人看在眼裡~
雖然沒跳出來說話~
但是心裡都對這間車行留下了極差的印象~
以後有機會~也會跟身邊玩車的人講這件事~
他們會知道自己過去的所作所為對自己店家的損失不會就這樣得過且過的...
(自己過去也曾是某經修AUDI車廠的受害者之一...)
BMWCCT所說要檢討的消費者應該不是一般的消費者
而是某種特定會跟店家有糾紛爭議的消費者

而且還是那種眾人皆醉我獨醒的那種
所以以上說法不套用在一般消費者

你乾脆說.以上說法..不套用在李仔身上好了,千錯萬錯.李仔決對不會錯..就算有錯..
也不能說他錯..這就是你想說的吧
這點從以前我就意識到了
從那時後開始我就自力自強
只要車子能自已DIY的部份都自已來
除非真的有問題了解決不了在來找保修廠就好。
不然每次去拆修什麼東西回來後
車身多了幾道莫名其妙的刮痕就算了
車開出去亂飆的啦啥哩哩扣扣的就別談了。

而且以現在保養廠的水準來看有很利害嗎?
不就壞什麼東西就換什麼東西而已
現在要找佛心店家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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