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至樹林某量販店購買四瓶機油,店內標榜買機油送免費更換之服務,購買機油後,開車至B1輪胎中心請技師幫忙更換,更換油之後有請技師將剩下的油是否可歸還,以利我下次更換用,但對方回覆四瓶油不夠,原廠都加到第五瓶,聽到這個答覆就覺得怪怪的.
於是開車回家,但進車庫時,聞到一陣燒焦味及引擎室冒白煙,本人立即將車開回B1輪胎中心,詢問技師為何有煙及味道,技師回覆須做檢查才知道原因,並將引擎蓋打開,發現許多機油溢出,我請技師檢查油是否足夠,檢查是足夠(其餘機油都溢出),技師立即使用清潔劑及高壓水將油漬去除乾淨,並經過本人同意,將車子開出場外駕駛一圈.
回到B1輪胎中心時,見到車子整個引擎室冒出大量白煙,我立即反應,請老婆盡快至服務中心,找主管處理,五分鐘後看到保全人員急忙手拿滅火器,要尋找冒煙之車輛,我上前與保全人員說明,冒煙是你們輪胎中心造成的,後來有來一位處長出面處理,希望能給機會將油漬處理乾淨,我就等待他們處理
第二次處理,使用大量清潔液及高壓水柱沖洗引擎室,汽車繼續發動,約40分鐘,車出場外,回來時還是看到白煙.
第三次處理,高壓水柱沖洗排氣管,汽車繼續發動,約40分鐘,但發現排器管持續冒出白煙.
第四次處理時我拒絕,他們有說只要開60公里以上,既可將問題解決
後來因晚上11點多了,小孩吵的要回家,自己也沒有信心繼續給他們處理,於是請他們簽切結書.
第三天就開車至中部,來回120公里,在高運轉後立即打開引擎室,見到白煙依然冒出,並回到量販店說明問題沒解決,他們也無法將問題解決,並請我至原廠檢修.
隔天原廠告知:
1. 加機油時不慎溢出大量機油
2. 清潔時使用高壓水注抽沖洗導致機油濺滿整個引擎室
3. 引擎室都濺滿了油漬無法百分之百清乾淨
4. 冒煙還是會存在
5. 很擔心火燒車,原廠告知,99%機會是不會有的,但電器部份就不知是否會短路
於是我請量販店相關人員親自至保養廠瞭解狀況,瞭解後電話告知是否可將車開回自己的保養廠處理,我當場拒絕,並說明以下考慮問題:
1. 已經讓貴公司處理三天,拒絕再繼續處理
2. 原廠處理也不能原完全清除,無法保證不會有事件發生,
3. 引擎室內到處都是油漬是否會造成維安事件
3. 前解決方式,是請廠商把汽車購買回去,目前等待回覆
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