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是這樣的
我原有一台相機,功能一切正常
保固確實到2013年三月
在01上問一位交換賣家是否有意願交換相機
被另一名賣家看到,想要以同樣商品找我面交
所以我和後來的那位賣家約好時間地點及電話
雙方沒有事先特別說明商品詳細情況
想說拿到實體後再直接檢查
面交當天對方也檢查過,雙方同意了
我給他的相機有一處裂縫瑕疵他也說沒關係
他也想說再請保固處理就好
因為使用功能一切正常
第一天我給他完整原廠盒裝以及相機,對方只給我相機
第二天約在另一個地方,他再拿給我剩下盒裝
雙方因為當下都很滿意且為了方便,都沒有為對方開立任何單據
過了一兩天,對方聯絡我說想要換回來
說有些其他部分他不滿意
但我並不想換回來
我想問的是 :
1. 是否在交換商品的當下,買賣關係已經成立
2. 是否在"我不知道"相機是否有其他瑕疵的情況下,他實地跟我交換商品是否已經同意接受商品瑕疵?
3. 事前雙方沒有說商品狀況,只有在事後才各自發現問題,但我並不想換回來,這樣是否可行?
備註 :
這是我新申請的帳號
一方面是不讓我被他看到
另一方面是保護對方身分不會從文章記錄中被有心人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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