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小丑後,覺得社會階級的諷刺蠻大的,演員演得很用心
請大家發表一下感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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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底層的吶喊
政客虛偽的選舉

但也要小心
避免將壞人當成偶像崇拜
就神片一部
聯想太多 過度解釋都是不必要的
今天搭電梯,樓上的大媽很推薦我看這一部片,她說看了很有感,值得去看
電影裡我打從心底認同的話
小丑說道
"平時我這種人橫死街頭你們根本理都不會理,
就因為湯瑪斯韋恩公開在電視機前同情這些人,
就因為死的人是韋恩企業的員工,你們才這麼難過"

平常人們根本不關心不在乎的事情,可以因為某個位高權重有頭有臉的人就換了風向
文民的社會確實充滿了虛偽,多數人也都是憑自己的喜好和風向來評論是非對錯
真正能一致保持公正客觀的人少之又少,我們每個人都在過著某種程度的雙面生活
小丑殺人固然是錯的,理應受制裁不該受崇拜,但同時需要思考的是,有果就有因
現實生活中有多少邊緣人是因為受周遭的人、事、物的影響而走向極端
大家只會檢討什麼人在搧風,卻忽略那些點燃火苗的人
希望這部電影能讓觀影的人重新思考一些問題,而不是只會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指責
Flyoda wrote:
電影裡我打從心裡認同...(恕刪)

其實現在就有很多跟風的文章,重點放在小丑(亞瑟)的惡,看了真的超厭煩!

真正惡的是誰?
是那些把亞瑟推向絕路讓他變成小丑的人,工作夥伴、老闆、屁孩,還有最可惡的他那到底是不是親生的老媽,還有那些只知道對別人惡面相向的人...

當亞瑟一個個幹掉他們的時候,我完全覺得理所當然,覺得那才是正義!

現今社會不就很多這樣的人事物,他們當然不是直接的重重傷害了人,但卻讓人不斷的承受他們不負責任的為所欲為,到時候有人受不了出現脫序行為,就一個個站到道德高台上,眾口鑠金的指責...

很多人想與人為善,卻不得其門,還被當成異類,真正為非作歹的人,才因為話題性引來群眾虛情假意的關懷,因為那樣才顯得自己身在社會的主流裡...,這不只是虛構的高譚市,是我們生活都周遭就是如此!
形於無名 wrote:
其實現在就有很多跟風...(恕刪)

當小丑開槍殺那三個人渣時我心裡覺得很痛快
相信很多人感覺都一樣,儘管理性的人都知道這麼做不對
雖然嘴巴這麼說腦袋這麼想但內心深處卻又覺得大快人心
有正義感的人還是佔多數
但在網路上仗義執言的人,在現實中不見得會見義勇為
畢竟人都怕招惹麻煩

正如黑暗騎士裡的小丑對蝙蝠俠所說
你和我其實沒什麼分別,現在他們需要你,等到他們不需要時就把你視為災害
這些人只會隨波逐流,但只要碰到麻煩就什麼都不管
boyjojo1972 wrote:
看完小丑後,覺得社會...(恕刪)


還不錯,但沒到很好看

很喜歡Joaquin Phoenix的演技,他之前演的"雲端情人"就有收藏,重覆看了很多次
看完了小丑,
我想如果換我是小丑,我能承受所有的壓力嗎?答案是:不能!
天生就有大笑怪病,以致在公共場合處處被人誤解,
每天都要吃藥控制,且定時去社會局接受評估、回診,
選擇扮演小丑職業,來掩飾身心上的殘疾,
對他好的人,都是和他一樣弱勢的人,如秼儒!
工作上被欺侮、陷害、家庭上有老邁親人要照服,
一切的不如意點點開始延長成串引線,
最後引燃了不可收拾的全面驚爆!
當然小丑也有幻想病,自我現實和虛擬結合一起,
造成最後不可收捨的大錯!

事件是是非非,只差從那一個角度切入面向去看!
有好有壞有利有弊,現實社會上多數人認同的,不見得少數人想法是錯的!
上映頭一天我就去看了,之前我在別版有打評論,我把它轉過來吧

虛線以下為觀看電影後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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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認為沒有什麼很難不入魔道這回事,因為劇中的主角本來就活在魔道

小丑只是劇中"病態社會集體意識"下,最終所呈現的的具體化罷了

意思就是,小丑是被創造出來的

只是人們習慣了凡事都先怪罪於別人,從來沒認出眼前的大魔頭,其實就是我們自己,因為他是我們聯手創造出來的



現實社會中,或許存在著還在壓抑階段的小丑,每天都與我們接觸 或 擦身而過也說不定

差別在於有些人承受的了,而電影中的主角,後來再也壓抑不住,選擇跳脫框架.跨越那道界限罷了


比如說,劇中小丑受到了責罵,臉上出現了出皮笑肉不笑.扭曲的笑臉

現實中的服務業不正是這樣嗎?

無論遇到多無理的奧客,服務業就是要以客為尊,擺出笑臉,店長甚至還要與店員,拿著禮物去對方家賠不是,以保住自己飯碗


小丑後來的黑化,我認為更精確的說法是"他選擇了跳脫社會框架",用成語來形容就是離經叛道

一直以來,他都在尋求別人的認同與關愛,所以他必須去迎合別人(比如說母親告訴他,一定要裝出笑臉),以符合別人心中的期待


但到頭來他發現自己傷痕累累,一無所有

於是他開始做真實的自己,他再也不需要藉著別人的認同 與 期待來證明自己的價值,他想愛就愛,想恨就恨

這時,主導權跟力量,就完全回到自己手中了,這從後來他穿著紅衣,在階梯上跳著充滿自信 與 力量的舞步中就能感受到



印象中,我以前曾問過一個問題,我們之所以沒去殺人放火,是心理真的未曾有過這種想法,還是因為社會上有法律?

如果心理有傷害人的念頭也會被判刑的話,那有幾個人能真正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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