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叫我小魚同學 wrote:我很怕哪天她把房子都簽給別人啦,法律上有保護她的方法嗎? 「禁治產」制度已於2009年修正為「監護宣告」。若家人因心智缺陷致無法處理事務,應向親屬戶籍地法院聲請監護宣告,需準備診斷書、戶籍謄本、聲請狀(費用1,000元),法院將安排鑑定、訊問後裁定,並指定監護人
那不叫詐騙吧就用話術騙你買一堆你用不到的東西直播主也會真的詐騙是用詐術沒有交付商品物件要你匯錢或是騙取你的銀行帳戶密碼把錢轉走的才叫詐騙而且這都十數年了不是最近才有對岸詐騙會判死,台灣詐騙十多萬就可以交保你說政府有在防制詐騙?
.小魚. wrote:家人被外面的人慫恿買一堆沒用的東西媽呀!最近詐騙真的無所不在! 買東西. 貨到付款. 這 .不叫詐騙 . 這是 . 合意行為如果是 . 付了錢 . 東西沒有寄過來. 那才叫詐騙吧看來. 您對詐騙的認知 . 不是很正確
A辣愛怕跑 wrote:買東西. 貨到付款. 這 .不叫詐騙 . 這是 . 合意行為如果是 . 付了錢 . 東西沒有寄過來. 那才叫詐騙吧看來. 您對詐騙的認知 . 不是很正確 當然不是啊跟你說買這東西能起死回生,逢凶化吉.青春永駐.百毒不侵治百病.去癌症.無災無難.桃花無數.日進斗金........等騙人掏錢購買我都視為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