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會把我公司簡稱「我司」,貴公司簡稱「貴司」
可是「司」是操控的意思,例如司機、司儀,所以「公司」就是一群人共同操控的單位,簡稱「司」就失去「公」的共同意味了
而「司」當作單位名稱時在歷史上是政府官方的公部門名,到現在還是公部門名,例如戶政司、地政司,所以把私人公司簡稱「我司」,感覺好像怪怪的,因為並不是公部門
所以到了現代,就算不自稱「敝公司」,也應該稱「我公司」、「本公司」,而不是「我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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