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may123 wrote:
被騙 說出來有屁用...(恕刪)
沒錯,
法院端不是社會治安機關,
他們心態上從來就不會考量社會秩序良窳,
判決書上審酌事項都是例稿,
他們的養成教育就是保障被告,
再加上蛋頭學者桃李滿天下,
重判被告是不可能的。
檢警固然有心處理這一塊,
但詐欺集團已經癱瘓這個部分的戰力,
如果司法系統充斥著詐欺案件,還有能力處理更重要的案件嗎?
不用期待了,
現在的政府很清楚自己的選民在哪裡,
期待政客做事也是不可能的。
只有壞蛋才是他們保護的對象。
雅語 wrote:
所以我們櫃檯常常會提醒是否認識對方?或是詢問這筆錢的用途
但是常常受到客人白眼…
雅語 wrote:
最近看到國泰的反詐宣...(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