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下體、喝尿、剃光頭!變態老闆性虐女童判關16年

刷下體、喝尿、剃光頭!變態老闆性虐女童判關16年

2020-12-07 11:12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在桃園開食品行的男子王榆貿趁照顧單親女員工的5歲女兒時,剃光女童頭髮,逼女童喝尿、下跪磕頭、舔他的生殖器和肛門,甚至射精在女童身上,一審判刑12年,二審改判16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王榆貿上訴第三審認為,二審定應執行刑過重,也比一審多,卻未說明原因;但最高法院指出,二審判決未有違法之處,且量刑也沒有超過法定刑度,事實審本來就有裁量權,因此駁回王的上訴。

判決指出,王榆貿讓單親女員工帶女兒入住他的房子,也因為女員工家庭、工作因素,他2017年7月起替女員工管教、照顧女童。
王榆貿同年7、8月期間,多次趁女童剛就寢未入眠之際,要求女童觀看他自慰,甚至要求女童舔他生殖器;他剃光女童的頭髮,要求女童搬貨、喝尿、磕頭百下,還拿牙刷猛力刷洗女童下體,不斷凌辱虐打;同年8月,鄰居看到女童臉部瘀青,懷疑遭凌虐報案。
王偵訊時坦承多次射精在女童大腿、臉部,但並無違背女童意願,將女童理光頭、罰跪,都是她母親要求,也沒要女童舔肛門,因為自己是「同性戀」。
女童則證稱,王榆貿要求她都要「脫光光睡覺」,否則會被罵、被打,也常常睡到一半,「被叫起來舔肛門、雞雞還有蛋蛋」,身體常被王的生殖器摩擦。
法官認為,女童所說的內容極為明確,也非一般兒童的日常生活經驗,若不是親身經歷,很難憑空杜撰;桃園地院一審依加重強制猥褻罪等判王榆貿12年徒刑;高院二審審酌王的手段殘虐,改判16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另外,女童母親雖被檢方起訴,但一、二審均認為並無證據證明女童母親知情,判無罪確定。
https://www.google.com/amp/s/udn.com/news/amp/story/7321/5072275


還虐待女童

刷下體、喝尿、剃光頭!變態老闆性虐女童判關16年
總覺得這種變態只判十六年真的太輕了
判太輕了 這位媽媽也該判吧
變態化身DIO wrote:
刷下體、喝尿、剃光頭(恕刪)


應反其道虐回去才對
變態化身DIO wrote:
刷下體、喝尿、剃光頭(恕刪)

這種人還讓他活著?
真是浪費糧食
變態化身DIO wrote:
刷下體、喝尿、剃光頭(恕刪)



倒底是請了甚麼超強律師啊?

可以把這些罪責判到只剩16年...誇張!!

偷拍,強姦都比這個還重了...這個比上述的還可惡...竟然16年!!
變態化身DIO wrote:
刷下體、喝尿、剃光頭(恕刪)


我很簡單

這種垃圾

要就閹割生殖器~要就死
變態化身DIO wrote:
刷下體、喝尿、剃光頭(恕刪)

應該直接判死刑才對
我曾看過幾個報導

在歐美國家,虐待 或 性侵兒童的犯人,基本上是無法活著走出監獄的,跟判死刑其實沒兩樣

因為裡面會有很多獄友會“好好照顧”這類犯人,各位可以去找相關報導
路跑一哥 wrote:
我曾看過幾個報導在歐(恕刪)
“好好照顧”他可開心了 他說他是同性戀 小心菊花別玩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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