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打開電視就看到支付命令的廣告了
從頭到尾沒講支付命令到底是什麼
只講“超過20天沒提出異議“就糟糕了
之前一堆人被這個惡法搞的家破人亡
莫名其妙就負債上百上千萬
沒想到這個法不改就算了,還要求民眾自力救濟
哪一天信箱被塞了一封沒注意到
或是家裡的不懂事小孩或癡呆的老人收了沒講
就直接負債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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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不愧是詐騙集團的天堂
連政府的法律都是站在壞人那一邊
這條法律應該要改成若提不出欠債證明
或是明顯為詐騙行為
這個支付命令會直接失效
而不是要人民時時刻刻擔心那一天自己會負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