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真的不等於表哥,我才高二,快17歲
所以麻煩各位鄉民們不要再先一句"先承認你就是表哥我再來回答"了....
好,癈話不多說,切入正題
事情是這樣的
表哥(以下簡稱A)今年初報了巨匠的相關課程,政府補助的(青年就業贊)
然後巨匠給他門票,他就約我去台中資訊展
我們就一起去了,一去就A就馬上被SHOWGIRL拐走
然後我一開始等了十分鐘,受不瞭自己去逛自己的
後來表哥來找我並且要借一百,我沒有想太多就借他
大概一個半小時後準備回家,他就說他被拐著報課程,是英文的,剛剛借100是為了要報名
我就說不要理他們就好,當施捨一百給他們,不要再拿資料給他們
回到表哥家準備騎單車回家,表哥便假藉送我一程,跑了出去,跟我說他要去傳真了
我再三勸他不要就是不聽 進去全家 我也就拿他沒轍直接回家了
不久,我姑姑(他媽)就來謝師問罪
說這個合約高達將近12W
當時大約六月中,我就被念了大概兩個多小時
之後便找資料,要替表哥解決,也竭盡所能的去理解相關法令、問人 然後指導他
結果......
到現在我姑姑拿著一疊資料回來我才知道
TMD他根本沒去處理
目前銀行方面委託事務所寄了一張準備提告的通知單
要求三天內繳錢(全額)或出面協商
請問這樣還有餘地嘛?
(他都沒去上課居多,是威爾斯補習班)
3Q(我知道他很魯蛇,但基於童時玩伴的份上還是幫他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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