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扯了..警界爆發性醜聞...副所長才判4年!!!!!


招正 wrote:
太扯了這樣裁判4年....(恕刪)


所謂的公平正義是你說了算?

[IMG]http://hdwing.com/user/humourlo.gif[/IMG]
一般的乘機性交罪刑度大概落在哪?

你要提出來對比才能說有輕判啊,

不是憑感覺就說有不公,

受害者也是警察,你的公務員輕判論根本站不住腳,

不要牽拖好嗎

MagicEli wrote:
一般的乘機性交罪刑度...(恕刪)


原來強姦犯也是受害者啊
難怪司法這麼判,因為鄉民都這麼覺的了!!
刑法221妨害性自主

3年以上10年以下

判4年還在刑度內,看個人自由心證

不過重點是那副所長會被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

最重是解職,連退休金都不能拿

這是公務人員比較勞工更麻煩的地方
階級鬥爭
這個case根本跟公務員摸不上關係
那是下班時間
公務員下了崗位
就是一般人


第134條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
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不在此限。

第225條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
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惡小魔 wrote:
原來強姦犯也是受害者...(恕刪)


受害者是名"女警",你沒看新聞內容是吧

惡小魔 wrote:
原來強姦犯也是受害者啊
難怪司法這麼判,因為鄉民都這麼覺的了!!


大大麻煩看完報導好嗎? 受害者真的也是警察阿 誰跟你說強姦犯是受害者了?
太笨了
40歲已經準備要退休了
想打一炮免費的,結果坐勞4年還損失退休金2000多萬
2500萬是關中講的,一個科長公務員再職可領2500萬退休選月退可領2500萬

招正 wrote:
太扯了這樣才判4年....(恕刪)


相信我

這一定是沒有後台

+沒有眼色的
為人民服務?? 為人民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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