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 在民國99~101年間,
在Mobile01論壇以月工金失人二、肛鉄仁等帳號,發表以下不實言論指稱jerry3410:

1.有前科
2.在維大力事件中造假
3.將證物掉包
4.在偵查庭中證詞兜不攏

在此發表聲明,針對以上事項向jerry3410致歉,且保證不會再犯,
感謝jerry3410撤回告訴並完成和解程序。
文章關鍵字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本人 在民國99~1...(恕刪)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本人 在民國99~1...(恕刪)


.................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本人 在民國99~101年間,
在Mobile01論壇以月工金失人二、肛鉄仁等帳號,發表以下不實言論指稱jerry3410:

1.有前科
2.在維大力事件中造假
3.將證物掉包
4.在偵查庭中證詞兜不攏

在此發表聲明,針對以上事項向jerry3410致歉,且保證不會再犯,
感謝jerry3410撤回告訴並完成和解程序。..(恕刪)


我還以為鋼鐵人錢多到不怕打官司~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本人 在民國99~1...(恕刪)


下次作事謹慎點呀

lu7595678 wrote:
.............(恕刪)


21 篇了沒
本來就是一場戲,咱們繼續看下去。

lu7595678 wrote:
.............(恕刪)
塾長
嫌屎臭卻又愛吃屎的人真怪....

風城雲 wrote:
21 篇了沒...(恕刪)


嗯,已經21篇了。



乙女座のシャカ wrote:
塾長...(恕刪)


你好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本人 在民國99~1...(恕刪)



lu7595678 wrote:
嗯,已經21篇了。
...(恕刪)


回來了阿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本人 在民國99~1...(恕刪)

沒有和解金嗎?還是說是秘密條款?

我猜就算是有也應該要捐公益吧!

jerry3410一看就知道不是要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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