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天去買東西 買了四樣 跟店員說 想分開 開立發票 這樣算 澳洲來的客人嗎?既然已經電子化 沒有浪費問題 分別開四張 是不是比較容易中獎呢???以前少人要求 分開 開立發票 是因為有浪費時間 資源的問題以後全面電子化後 你會要求 分開 開立發票嗎??????要是我 我會... 畢竟現在頭獎 1000萬啊!!!
我從未有過這種一次購買但分開數張發票的念頭頂多每次只買一兩樣就結帳一樣能增加發票數量又不會惹人側目thinkpad-t410s wrote:以後全面電子化後 你會要求 分開 開立發票嗎??????要是我 我會... 畢竟現在頭獎 1000萬啊!!!...(恕刪)
thinkpad-t410s wrote:如果今天去買東西 買...(恕刪) 如果我前面的人這樣,我會想叫他重新到後面排隊分次購物是他的權利,既然是分次購物,就該每次重新排隊不響影別人的前提下,愛怎麼樣是他的事
我在這邊看到商機了!!!只要開發票的程式修改一下就好了!!每件東西都給一組發票號碼!!買5件~給5組!!!例如~YY-00000001~5下一張發票~YY-00000006有點像買彩劵阿!!一張彩卷不是可以開很多組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