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資告知,最近公司收到銀行向法院申請對我執行強制扣薪1/3命令,讓我不知所措…,睡不好,也上班心情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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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保證人相關責任(自己) 跟拋棄繼承(家人)是不同的概念
先做好心理建設 不要怕如果會怕就輸定了 因為銀行的目的就是要錢
如果你有能力還款 他就會要你百分百償還
e.x 你有能力還100萬 他就會要你還100萬 不會管你死活
動產/不動產請盡快轉移給家人 除此之外 銀行依規定只能查扣薪資所得1/3
而且是得知你任職公司才有辦法動作 如果能接受扣除後2/3的收入所得
就不要想還不了款的問題(日後請子女拋棄繼承) 如果不能接受跟公司商量否能領現金/or退勞保
如果受到銀行騷擾 請準備電話錄音 去跟金管會檢舉 債權催討有一定的規範
主動跟銀行協商 只要你有還款能力 銀行就會全力要你還款 不會考量你生活問題
相對如果你無還款能力 銀行就拿你沒辦法 讓銀行認定你無還款能力就有機會將債務打折還清
銀行主要的心態 就是有能力還款的就要全部還清 沒能力還款的有拿回多少就算多少
就跟炸豬油一樣 身上有油水的傾全力炸光 沒油水的就丟旁邊納涼了沒空理你
主動去跟銀行協商有如羊入虎口 想辦法讓銀行主動來跟你談才有用
多年前就幫朋友處理過相關問題 最後用2折還清取得清償證明
p.s
欠朋友錢不還是下等人 欠銀行錢有能力還錢卻不還錢是上等人
欠政府錢有能力還錢卻不還錢是人上人 人中龍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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