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不少腳踏車騎士以為「腳踏車視同路人」,但腳踏車在交通法規中屬於「慢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針對闖紅燈、行駛或穿越快車道、逆向行駛的腳踏車騎士開罰,可罰三百元到六百元。
每天不管是騎車.開車上路的時候,
總是會看到腳踏車違規的行為,
有時真覺得他們很隨興,
不去在乎其餘用路人的安全,
也都把交通法規當屁一樣的看待,
等出了事的時候才又來叫說要國賠什麼的,
不是對自行車族有敵意,
而是這種情況真的每天都在馬路上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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