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小孩從小學就被送去新加坡當小留學生拿台灣護照,還有台灣身分證。那天他爸說今年已經高中畢業,準備去當兵了。想說也太早了吧,不讀大學嗎?結果不是在台灣當兵,要在新加坡當2年兵,然後當完兵繼續在新加坡讀大學,順便取得新加坡的居留權。他爸說取得居留權後,未來不需要在台灣當兵了。兵役法不是這樣子規定的吧??每個男子都有服兵役的義務嗎?除非他永遠不回來?????
兵役法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日總統 (89)華總一義字第8900028450號令修正公布全文52條;並自公布日起施行第 一 章 總 則第一條 (服兵役義務)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所以只要是台灣的國民,沒其他的特別因素都是要服兵役的.不然好像就要當空中飛人吧另外 還沒取得新加坡的國籍前,應該不能服新加坡的兵役吧?建議您打電話問一下區公所的兵役課比較正確
那天吃完飯有問,確定可以去當兵,因為新加坡規定上大學之前要先當2年的新加坡兵才能繼續升學。真是一個冏我很擔心他小孩以後回台又被抓去當兵小孩怨恨他爸一輩子我有查了新加坡的兵役,第一代免服兵役,第二代是要服完兵役才能移民取得國籍。看來小朋友要當3年兵了(新加坡2+台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