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是打算這輩子不買房屋土地的人吧?我沒聽說哪個國家有這種規定啦。這種規定如果一出來,有房子的人不會想賣房子,建商也找不到願意賣土地給他們建屋的人,所以大概沒有房子的人也還是買不到想要的房子吧?或者房價、地價再漲一倍上去;有誰願意少賺呢?既然50%要給政府,那就2倍的價錢再賣囉。
chao1011 wrote:房屋土地等利益 80%是規功於政府基礎投資或資本管制理應歸全民所共享 北韓是個不錯的國家.連雪茄啤酒價錢國家都幫你制定好了, 無良商人無法從中獲取利益.政府無能化, 商人無良化, 女性公主化, 這樣的環境我們這些宅宅們要怎麼活下去?台灣優先, 台灣第一, 這丟細愛呆丸.
chao1011 wrote:房屋土地等利益 80...(恕刪) 誰說沒人提過:↓全民健保制度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家社會保障+保險制度 ,為有效照顧弱勢、杜絕不合理財團壟斷,其繳費金額為所有不合理漲價歸公所有收入依名目所得扣稅:薪資所得 ( 月薪 22K ↓ 免扣 ; 50K ↓ 1% ; 70K ↓ 1.5% ; 10K↓ 2% ; 10K↑ 40% )房屋(地)交易所得 ( 虧錢部分 自行吸收 ; 賺錢部分 100% )股票交易所得 ( 散戶 0% ; 財團 80% ; 其他 20% )
財團就不要說了,反對!台灣自有住宅率這麼高,一般人就會同意嗎?反對我看也是多數;在台灣,福利越多越好,要出錢請找別人。所以二代健保雇主不能加,家戶人口多的要降,缺口怎補?那當然找不是金主、票又最少的單身薪水族開刀。保險要包山包海吃到飽,以台灣人個性,當然年年赤字,年年加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