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黑衣人們用什麼過活啊???????錢從哪來???????????一早看到藝人姚元浩的新聞真的是............治安之差啊................他還蠻可憐的~可以感覺得到他真的還蠻無奈~警察大大們希望你們能夠硬起來...................這些人士啊..........不知道..............為什麼現在的黑衣人怎麼都沒什麼道義可言...........
真扯 !!!辦個活動 也要被亂他雖然在演藝圈上不是這樣的大放光采但是 在運動方面 他確是想把衝浪搞的有聲有色他也真的做到了現在 真的想要弄個正當的衝浪活動但.........實在無奈阿!!警察也沒擇@@"警方說的也對 !"因未鬧事或有肢體衝突,且男子們主張沙灘屬公共區域,他們有權在此活動,因此警員僅先錄影蒐證,未強制驅離"
第 149 條 (公然聚眾不遵令解散罪)公然聚眾,意圖為強暴脅迫,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者,在場助勢之人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首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150 條 (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151 條 (恐嚇公眾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152 條 (妨害合法集會罪)以強暴脅迫或詐術,阻止或擾亂合法之集會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以這四條來說~都可以調查移送法辦啊